港海关误捕旅客 疑法例奶粉定义不清
【大纪元2013年03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李大恩综合报道)一名南京旅客早前携带4罐俗称“米糊”的奶米粉出境被海关检控,之后当局称奶米粉经冲调后呈糊状,不受限带令规管,昨日已撤销控罪。有议员就质疑法例对奶粉的定义不清,要求当局厘清界限,海关就强调事件属个别情况,不会有人被误告。
为打击水货客抢购香港奶粉,令本地供应短缺,当局在3月1日实施限奶令,按现时法例定义,限带令规管的配方粉是指“是或看似是粉状的奶或类似奶的物质”。
昨日立法会讨论“限奶令”的委员会上,多名议员要求政府交代有内地旅客携带4罐奶米粉过关被拘捕的案件。食物及卫生局常任秘书长黎陈芷娟称,市面奶粉制品五花八门,草拟法例时已同海关商讨,希望方便执法,当局亦有在市面搜集受规管的项目,拍照供前线人员参考;但由于法例生效至今只有3星期,相信海关仍要累积执法经验。
当局称要累积经验
海关贸易管制处处长陈志强就继续声称,今次个案特殊,由于法例指明受限制的是提供年龄未满36个月人士食用、或看似是粉状的奶或类似奶的物质,执法人员认为奶米粉明显有奶成分,包装亦跟同品牌奶粉相似,才作出截查扣留;又强调已跟有关部门检讨,日后前线海关如有疑问,可致电热线查询。对于今次撤销检控,政府内部没有征询律政司意见,只是根据对立法原意的理解。律政司高级助理法律草拟专员叶蕴玉就表示,没有就涉及的奶米粉向局方提供意见,会考虑是否修订法例。
民主党议员涂谨申就批评法例没事先写明奶粉冲调后的状态,质疑当局执法的依据是无中生有:“(法例)没有写冲调后,为什么你可以无端端加一个东西,如果这样的话,别说是法治,什么都没有了。”限奶令的审议时间比政府预预计长很多,议员仍对限奶令忧心忡忡,例如何时会取消禁令,以及刑罚会否太重等,与政府争持不下。
至于被误捕的南京旅客黄小姐,海关昨日指会跟进撤销她的控罪,并会退还保释金及被扣留的货品。她接受传媒访问时表示,至今尚未接获港府通知,只是透过传媒知道自己被冤枉。她表示不敢开心得太早,仍担心下月是否要来港上庭及能否取回1,000元保释金。行政长官梁振英在天津回应事件时称,海关会汲取今次事件的经验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