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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改革奢侈税 财部:只修不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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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7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蓝悦真台湾台北报导)奢侈税改革研究报告即将在下周公布,针对学者建议只修不废并延长年限、对买方课税、增加非都市土地农地课征目标等意见,财政部表示,只确定奢侈税只修不废的原则,其余各界建议则不表示立场。

奢侈税改革研究报告由财政部委托中华财政学会举办,于16日举办期末报告审查会议,财政部赋税署副署长许慈美表示,会后有学者建议,奢侈税应只修不废,年限延长到3年或4年,或学习香港或新加坡的打房政策,对买卖双方进行课税。

财政部表示,对修改方向没有意见,8月将召开公听会,会广泛搜集各方意见。许慈美说,香港祭出印花税来打房,从去年底开始,针对6个月到3年的房屋交易向卖方课10%到20%的印花税,对于不是香港永久居民的买方,再额外课15%印花税。

新加坡则是加重卖方在购屋后4年内转售,将课4%到16%的印花税,2011年底也开始课买方的印花税,今年1月新加坡再度加重课税,买方额外的印花税,外国人及外国法人购屋课税由10%提高到15%,永久居留者买第二处以上从3%提升至10%、新加坡公民买第三处从3%改课10%。

台湾是否会向买方课税,许慈美表示,香港、新加坡对买方课税有特殊的经济背景存在,要考量台湾的国情是否一样,不是外国的税法在台湾都适用。◇

(责任编辑: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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