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栖妈咪不求完美:我要工作

作者:莎蔓莎.裴瑞特.华尔雷芬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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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要工作……

工作是尊严,是呼吸,若先生和我的婚姻发生任何状况,它是未来的安全网;工作也是女儿们的榜样,她们极可能也会在自己生命中经验到同时得兼顾好几件事的局面。──Susan Morse

记得我童年时,母亲有一件糟得不能再糟的冬季外套,它是一件蓝色艾迪堡(Eddie Bauer)的尼龙连帽雪衣,过度填塞的羽绒松垮走样,使它看起来邋遢极了。

外套表面似乎永远被覆着一层浅棕色的灰尘,还残留着盐巴及沙石与黏糊糊的小手所留下的印渍。

我整个童年时期,母亲都兼职当一名律师;那个年代,女人从事法律是不太寻常的。

大部分的傍晚时刻,当她在煮晚餐时,我和哥哥弟弟们会跟母亲一起待在厨房──她红褐色的皮制公事包被丢到厨房的长桌上,鞋子放在一个挤爆的档案柜旁,邋遢的蓝色外套仍搁在她的背上。

母亲看起来筋疲力竭、精神涣散,但总会尽可能地听我们三个孩子争相报告当天发生的大小琐事。

孩提时代,我不记得自己对于母亲在外工作曾感到介意。

我以她为荣,即便我很早就意识到她所赚的钱并不是家庭幸福的关键,因为她的工作对我们家来说,其实是造成亏损的(把照顾孩子的费用也算进去的话)。

有其母必有其女。我在一间大型的税法公司展开自己的事业,担任一个兼职合伙人的职位。

我原本打算在第一个女儿出生后,以兼差的方式来做这份工作,但我的计划在接到一通资讯部门的来电之后受到阻挠,他们捎来的“好消息”是:智慧型手机的预约单已经等到了,一只闪亮新颖的黑莓机正在我的办公室等着我。

我僵住了,知道这通电话意味着:在上音乐课程时得检查电邮,一直到晚上和整个周末,都得让客户找得到我,也就是说,没有真正的下班时间──我对兼职的想法和被黑莓机拴住的生活形态是相互矛盾的。

我的恐惧不是毫无根据的,法律在本质上就是一种顾客导向的事务,我所想的兼职任用的黄金入场卷,结果可能只是首幻想曲,因此我有了其他的选择──一个兼职、任期制的法律教授,没有二十四/七(注:一天二十四小时、一周七天)都要找得到我的要求。

另外,我也可做自己最爱的事──研究、写作和教书。

我以教授身份出版的第一本书,就是在我最小的女儿还是贝比、需要整晚照料时完成的,当时每隔四小时喂过奶之后,我强迫自己逃离催产素伴随而来的迷濛状态,坐在电脑前工作直到其他家人醒来。

先生在这些敏感时刻努力地维持家庭,并始终支持我事业的选择,即便我的工作收入根本不足以支付所有费用。

今年我转换学校,担任一份全职工作,它提供我前一个工作所欠缺的晋升机会,让我的事业更上一层楼。

是的,这份工作同时也让我不得不和女儿们分离──但从母亲那儿我学到了,不论对自己或对女儿们来说,我有责任要工作──女人是有能力追求事业和母职,并从两者之中受惠,提供给孩子们一个活生生的榜样。

母亲最近庆祝自己在一个政府法律团体工作四十周年──那是在我孩提时代她就投入的工作。

为此,她用电邮发了一封家书,信上说她被拔擢至仅次于老板底下一个层级的职位,她很引以为傲,而我也以她为荣。

工作对她或对我们家而言,不总是轻松如意的,但我现在了解工作带给母亲的独立感和成就感──在她孩子们毕业离开家后,仍能长久维持下去,如同她今天提醒我的,错过几场无法符合我们家庭行程的篮球比赛,或忽略几堂幼童芭蕾课都无妨,孩子们还是会一样杰出,而我就是个活见证。

不久前,有一次我迫不得已带着女儿一起去工作,她坐在教室后方,埋首于一本科幻小说中,我则全心投入在上一堂商业税法课,她偶尔会抬起头,无聊地望一望。

下课后,我告诉女儿,自己当年陪同母亲去工作的情况:外婆在她的办公室里接一通生意上的电话时,我把裤子给尿湿了,因为不知道厕所在哪。我向女儿解释,当时的情况可能更糟。

许多个傍晚,我总希望自己可以不用赶着回家、穿着把腰弄得极不舒适的上班服装烹煮晚餐,匆忙地陪孩子们做完家庭作业后,才能爬上床,在入睡前花几分钟和先生独处。

但一想到要离职时,就像在考虑我的腿要不要截肢一样。对我而言,工作是尊严,是呼吸,若先生和我的婚姻发生任何状况,它是未来的安全网;工作也是女儿们的榜样,她们极可能也会在自己生命中经验到同时得兼顾好几件事的局面。

近来,我九岁大的女儿努力想在漫长的一天结束后,使我高兴起来,她用自己最擅长的草写体,在一张工作用纸上写着:
妈妈:
司机
主厨
法律专家
老师
读者
电脑高手
打扫专家
采买家
游泳选手
园艺家
室内装修家
以及更多!
总是名列第一。
或许孩子们真的领悟其中的意涵。我会心一笑,然后将这张字条放进我的口袋里。

Susan Cleary Morse是加州大学哈斯汀法学院(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Hastings College of the Law)的副教授,她原本是圣塔克拉拉大学法学院(SantaClara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的研究助理教授和助教,以及第一巡回上诉法院(First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的职员。

她在一九九三年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一九九六年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

摘编自 《妈咪不用太完美:47位时代新女性找出家庭事业平衡力》 大好书屋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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