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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实习医生权益 台劳部促立法

【大纪元10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张茗喧台北10日电)劳动部今天说,实习生与劳工界线模糊,为厘清实习医学生劳动权益,已委托专家学者研究,吁教育部立法保障实习医学生权益。

台湾各教学医院每年进用1200名医学生,分担医院不少的劳动量,但实习医学生虽然值班时间长,薪水却不及基本工资一半,也不受劳动基准法、劳保及健保等保障,劳动权益亮起红灯;前年一名成大医院的实习医学生,疑似睡眠不足、压力太大过劳猝死,引起社会讨论。

不过,实习医学生低薪、工时过长问题至今仍无“法”可管。

劳动部今天表示,近期正委托专家学者进行实习医学生权益保障研究,预计年底前提出报告,厘清实习医学生相关劳动问题并与教育部沟通,盼立法保障实习医学生权益。

劳动部说,实习医学生权益长期无“法”保障,过去与教育部研拟相关对策时,仅表示实习是教育的一环,实习是学生另一个学习场域;学生与实习单位间并无雇佣关系,不应将看作一般劳工。

劳动部表示,学生实习是为了提早体验职场、累积经验,并不是来“学习加班”和“学习过劳死”,教育部若坚持实习是“学习”,就应该尽力维持“学习”本质,若将实习生视为一般人力,则必须受劳基法保障。

劳动部坦言,教育部现有的商业保险等处理机制强度并不够,既然高中实习建教生享有建教生权益保障法,建议也应立专法保障实习医学生权益,或是以行政指导方式,透过相关评鉴等方法,要求学校配合以契约等方式保障学生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