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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保半年领育婴津贴 台劳动部拟放宽

【大纪元2014年10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台湾台北报导)劳动部研议放宽申请育婴留职停薪的工作年资限制及育婴津贴申请资格,未来只要劳工在公司做满半年即可申请育婴假及育婴津贴,最快明年修法实施。

劳动部长陈雄文日前表示,劳动部正研拟修正《性别工作平等法》及《就业保险法》,将现行规定育婴假须任职满1年才能申请,改为任职满6个月即可申请。

劳动部21日也宣布,劳工育婴津贴门槛也将比照放宽,将就业保险年资满1年才能请领育婴津贴,也放宽为满半年,公、私部门受雇员工都适用,最快明年提出修法草案实施。

陈雄文表示,除了研议修法放宽申请育婴假的年资限制,同时也放宽请领育婴津贴门槛,将现行的就业保险年资须满1年才可申请,改为满半年即可申请,不仅给假也给津贴,希望在劳工受益的同时,也减少企业保险费用负担。◇

责任编辑:陈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