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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育婴津贴?台劳委会主委:须评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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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9日电)育婴留职停薪领6成薪资津贴,总统马英九今天指示行政院研议调整育婴津贴领取成数,让低薪人士可领更高成数津贴,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如玄说,须评估就业保险财务负担。

中国国民党下午召开中央常务委员会议,国立台湾大学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王丽容于专题演讲中建议修正育婴假政策,采“阶梯式”育婴假薪资替代率。薪资低人士,薪资替代率应高一点;薪资较高人士,薪资替代率应少一点,“阶梯式的育婴假政策,可以有所得重分配的意义”。

就业保险法规定,育婴留职停薪津贴,以被保险人育婴留职停薪当月起前6个月平均月投保薪资6成计算,于被保险人育婴留职停薪期间,按月发给津贴,每一子女合计最长发给6个月。

王如玄表示,劳保最高投保薪资是新台币4万3900元,育婴假每月可领2万6340元。就算薪资10万元以上的人,也被限制最多只能领2万6340元。

劳委会调查,目前请领育婴津贴者,以薪资在4万3900元以下者居多。王如玄说,目前措施的确已达王丽容建议方案的相同目标。

王如玄表示,育婴留职停薪津贴从民国98年5月至今已有6万多人申请,共约发出51亿元,“看得出来民众对这项津贴有需求,让妇女在工作、家庭和照顾小孩上有一定的帮助。”

她说,希望实行目前措施一段时间后再调整,也需评估就业保险财务负担,才有办法综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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