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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育嬰津貼?台勞委會主委:須評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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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9日電)育嬰留職停薪領6成薪資津貼,總統馬英九今天指示行政院研議調整育嬰津貼領取成數,讓低薪人士可領更高成數津貼,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王如玄說,須評估就業保險財務負擔。

中國國民黨下午召開中央常務委員會議,國立台灣大學社會科學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王麗容於專題演講中建議修正育嬰假政策,採「階梯式」育嬰假薪資替代率。薪資低人士,薪資替代率應高一點;薪資較高人士,薪資替代率應少一點,「階梯式的育嬰假政策,可以有所得重分配的意義」。

就業保險法規定,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成計算,於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按月發給津貼,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給6個月。

王如玄表示,勞保最高投保薪資是新台幣4萬3900元,育嬰假每月可領2萬6340元。就算薪資10萬元以上的人,也被限制最多只能領2萬6340元。

勞委會調查,目前請領育嬰津貼者,以薪資在4萬3900元以下者居多。王如玄說,目前措施的確已達王麗容建議方案的相同目標。

王如玄表示,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從民國98年5月至今已有6萬多人申請,共約發出51億元,「看得出來民眾對這項津貼有需求,讓婦女在工作、家庭和照顧小孩上有一定的幫助。」

她說,希望實行目前措施一段時間後再調整,也需評估就業保險財務負擔,才有辦法綜合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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