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旺角禁制令今生效 何时清场众说纷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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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11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刘毅综合报导)11月13日,香港高等法院法官表示会在14日一早在禁制令盖印令其正式生效。有消息说,因原告一方须登报通知示威者,意味着清拆行动最快要到周末实施;而有媒体报导因为警方需要准备,清场会推迟到下周;另有媒体称,北京方面目前没有清场时间表。

据香港媒体报导,反对旺角禁制令的被告13日早晨申请上诉许可及暂缓执行判决被法官驳回,辩方已向上诉庭申上诉。

有消息指,禁制令生效后,原告需要在现场张贴告示及登报,并要给示威者合理时间收拾物件,即原告最快可在星期六登报,执达主任最快在同日或星期日清拆障碍物。

而有媒体报导说,因被告已经向上诉庭申上诉,法律纷争不断,加上警方需做好准备,因此警方可能推迟至下周初才会正式执行禁制令,拆除金钟和旺角占领区的路障。高等法院周一授权警方进驻占领区,遇到抵抗时可逮捕示威者。

《明报》14日引述北京消息称,目前北京对于香港占中清场并无具体时间表。北京担心万一清场稍有差池酿成大乱,还不如按兵不动。特别是下个月是澳门“回归”15周年,北京方面不希望香港占中者过海抗议,因此越临近12月20日,就越希望稳定。

占中者没有丝毫退让意愿

雨伞运动14日已经进入第48天了。即使法院颁布了临时禁止令,占中者也没有丝毫退让的意思。金钟添美道中信大厦入口处在禁制令范围内。一名示威者说,自禁制令颁布后,示威者已将阻塞大厦入口的路障移至别处,通往大厦入口的车流随时可以恢复。技术上,港府没有任何借口驱散示威者。

香港多位法律界学者及各界人士发表意见,质疑禁制令缺法律依据。

多位法律界学者质疑禁制令缺法律依据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陈文敏解释,遵守法律和法院的命令是有分别的,违法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但不会有人认为在影响法治。

他说,至于法庭的命令,是经过审讯的过程,在司法独立之下,如果有人不遵守,会冲击法院在司法制度的角色。

他认为今次公民抗命人士针对的是中共人大决议的不公义的制度,而非香港的法律。而今次申请禁制令本身属民事性质,但似乎政府透过民事诉讼去执行公众安全的问题,“这是否将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一些民事诉讼变质成为一个公法,政府去执行一个公安问题,这似乎将两样东西完全混在一起。”

协助被告的立法会前议员吴霭仪表示,法官漠视基本宪制原则,以私人诉讼方式,处理应由律政司兴讼的公安问题,又让原告以生意损失为由兴讼,两者均属犯错,也影响深远,日后以私人方式解决公众问题的诉讼将会无日无之。吴又指,法官的判决没提及如何派送禁制令,辩方至今也未收到禁制令,示威者不知内容,警方却可以拘捕怀疑阻挠执达主任清拆障碍物的人,对法治是严重冲击。

星期三,四十位建制派议员发表声明,批评有人宣称只要承担法律后果,便可选择不遵守法令是曲解法治。

本身是律师的民主党何俊仁议员反驳建制派对法治的认识肤浅及曲解,他以纳粹时期的法制为例,强调不是所有法律都要无条件、盲目的遵守,才算有法治。“绝对不是这样。因为道理很简单,有很多专制的政权,它的法律本身就是一种镇压人民以至异见者的工具。如果你不去遵守,可以是有一个伦理的理由,有一个道德的理由。甚至你执行一些很离谱的法律,可能违反了国际人道法。”

香港前终审法院常任法官列显伦在港大法律学院举办的“雨伞运动与法治”论坛上表示,高等法院两次就旺角占领区禁制令申请,在原诉人未能保证有效执行禁令及只听取单方面申述便批准临时禁制令,他认为这是一个“奇怪的命令”,不符合法庭只能在紧急情况下才批准单方面的禁制令申请的原则,质疑为何要发出这命令。

责任编辑:李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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