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依法维护失地农民的土地权益

——莘庄失地农民代表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的司法监督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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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12月14日讯】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11位失地农民代表91户诉讼当事人于2014年11月3日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EMS:1067278124508)向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司法监督申请书,并同时亲自向人大常委会信访接待室负责人费老师提交。

申请人依据事实揭露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及其立案庭法官违反《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抗拒执行《上海法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立案工作的意见》,不履行法院的审判职责,侵犯公民诉权,与中央依法治国的方针背道而驰。

申请人请求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对法院的监督权,督促上海法院遵守宪法法律,纠正司法不作为的违法行为,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对申请人黄尧年等91位诉讼当事人的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作出立案决定或出具不予受理的裁定书。

莘庄失地农民持续三年多集体上访法院,要求立案,捍卫法律,还我诉权,已向法院请愿460次(天)。每周一次向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集体上访,要求人大监督法院,也累计167次(周)。并且,自2013年10月28日上海市高级法院出台了《上海法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立案工作的意见》后,莘庄失地农民已向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提交了28封请愿书,也向上海第一中级法院院长陈立斌提交了6封请愿书,催促法院依法立案。

十八大之后,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不断推出新政,力图依法治国。但是,基层社会还是依然如故,我行我素,旧势力根深蒂固,法院连一条最简单的《行政诉讼法》42条规定都做不到,还奢望什么司法改革。法律没有权威,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没有权威,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没有权威,他们的讲话地方官员不当一回事。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颁布《上海法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立案工作的意见》至今已有一年多,高调出台现在却黯然失色,“首问负责制”、“五天立案会商制”等规定说了不做,基层法院拒收起诉状,中级法院还是既不立案又不裁定。规章没有诚信,上海市高级法院院长崔亚东没有诚信,中共上海市委书记韩正没有诚信,说一套做一套,他们的讲话基层官员也不当一回事。

莘庄失地农民一次一次坚持不懈地去法院请愿,走访人大等国家机关,就是为了维护公民诉权与失地农民的土地权益。我们期盼法律受到所有官员与法官的尊重,有权威。我们支持习近平、韩正、周强、崔亚东等领导人依法治国、破旧立新,希望他们有权威,有诚信。

据上海第一中级法院信访接待法官告知,莘庄失地农民向中央第二巡视组反映的司法不作为情况,中央巡视组已将反映的情况通报上海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回应中央巡视组,向上海高院打了报告。一中院认为失地农民要求立案正常正当,可高院至今没有回复。

还要等多久,这些走向绝望的失地农民才能感受到依法治国的阳光温暖。

冯正虎

2014年12月10日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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