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无充分证据起诉马惜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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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张谦香港15日电)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今早说,目前已无充分证据对先前被指涉贩毒的马惜珍提出公诉。

香港媒体近日连番报导马惜珍案件,一些报章指他涉及30年前一起贩毒案,其后弃保潜逃,后来法庭向他发出通缉令。

据报导,马惜珍目前身在台湾。

马惜珍14日透过律师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撤销对他通缉令的申请,但遭高院拒绝。

对于香港高院的决定,袁国强上午接受香港媒体访问时,拒绝评论。但他说,2005年时,律政司已通知马惜珍的律师,无充分证据对马惜珍提起公诉。

他说,马惜珍方面也是基于上述理由,向高院提出撤销通缉令的申请。

有报导指,马惜珍是东方日报的创办人,但东方日报今天在报导中引述集团发言人说,这次事件是马惜珍的个人事件,与集团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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