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收贿70万 前检察官判刑确定

人气: 91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9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25日电)前桃园地检署检察官黄隆丰被控24年前收贿70万元,让被告交保。最高法院今天依减刑条例减刑,依贪污罪判刑5年6月定谳。

全案缠讼20多年,黄隆丰后来转任律师,本案判决定谳后,他除了需入监服刑,也将被律师惩戒委员会除名,失去律师资格。

法院判决指出,黄隆丰在民国79年承办时任警员徐振义涉侵占案,将徐男收押禁见,徐男家属透过中间人关说疏通,黄隆丰手比圈圈暗示要钱,“拿来再说”。后来徐男家属给贿款20万元,黄隆丰收钱后依约让徐男交保。

判决表示,黄隆丰食髓知味,同年侦办一起违反枪炮案件,衍生出被告林定国涉教唆顶替案,林男家属透过他人将50万元拿到检察官宿舍给黄隆丰。黄隆丰收钱后积极奔走,屡次要求时任同事邢泰钊快将林定国交保,遭刑泰钊拒绝,他借故把林男案件移转到自己手上侦办,再谕知林男交保。

最高法院今天自为判决,依“中华民国八十年罪犯减刑条例”减刑1/3,依贪污罪判处黄隆丰5年6月徒刑,禠夺公权3年,全案定谳。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