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副院长受贿 传供出现任中央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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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10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古清儿综合报导)中共最高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已被立案审查。他不仅受贿,还被指向更高级官员输送利益。港媒消息称,奚晓明被调查后承认收受巨额贿款,同时他也供出向包括现任中央委员在内的数人行贿的线索。

7月12日,奚晓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8月29日,奚被免去中共最高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9月29日,奚“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及“被双开”。

港媒《明报》10月27日报导引述京城消息人士的话指,奚晓明案从中纪委介入到移交检方仅两个多月,如此迅速,是奚晓明已承认相关“涉嫌犯罪”的事实。目前,他已承认收受1.16亿元(人民币,下同)贿款,同时他也坦承向包括现任中央委员在内的数人行贿的线索。

消息说,奚晓明受贿金额中,包括收受山西富商张新明的1,600万元,收受北大方正(李友)3,000万元,收受腾信公司2,800万元等。他还承认曾希望调动工作,并向十八届某中央委员输送利益,另外还送钱给曾在中组部任职的一名现任中央委员。

港媒《争鸣》8月号报导,奚晓明被查封的总资产在15亿元以上。

奚晓明被立案审查时,中共官方通报称,奚晓明违反“政治规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泄露审判工作秘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民事诉讼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等。

此前有海外媒体披露,奚晓明之子奚众利用其父在中共最高法院的权势,在深圳开办律师事务所,大量接手特大经济纠纷案件和其它案件,收取巨额的代理费用,然后通过奚晓明或明或暗地打招呼、暗示或影响,干预省、地、市三级法院的审判,使得本不可能胜诉的案件得到如愿判决。

消息人士还披露,在抓捕奚晓明的当天,办案人员对奚众的住处进行搜查,发现不能说明来源的3亿元人民币现金,令在场人员瞠目结舌。

早在去年3月,有海外媒体引述中共最高法办公厅人士的消息称,奚晓明被中纪委找去谈话。这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办公厅人士说,奚晓明与山西黑老大张新明勾结,在山西无恶不作,收受脏钱、作风腐败而被中纪委调查。

奚晓明被查,几乎所有媒体都认为他卷入了张新明与山西沁和能源集团董事长吕中楼的百亿矿山争夺诉讼案。《外参》今年9月份的文章详细披露了奚晓明勾结山西地方司法腐败势力,用公权力保护有多条人命案的山西黑老大张新明,抢夺百亿资产的黑幕。

该诉讼案上诉到最高法后,最高法院于2012年9月作出在司法界内部反响极大的“76号判决”,判令吕中楼归还张新明46%的股权。大陆民法学界说,张新明案是最高法的一次“最荒唐的判决”。

曾有山西消息人士告诉媒体,黑道起家的张新明家族之所以在山西无恶不作,就是在山西官场和司法界有人替他撑腰,张新明甚至还多次扬言,就是在最高法也有人给他撑腰。在很多内部人士看来,这里指的正是奚晓明。

文章最后质疑,奚晓明在最高法工作了33年,他曾经给多少案件打过招呼、批过条子、插手过多少审判?害过多少企业或个人,制造过多少冤假错案呢?#

责任编辑:李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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