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副院長受賄 傳供出現任中央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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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0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綜合報導)中共最高法院原副院長奚曉明已被立案審查。他不僅受賄,還被指向更高級官員輸送利益。港媒消息稱,奚曉明被調查後承認收受巨額賄款,同時他也供出向包括現任中央委員在內的數人行賄的線索。

7月12日,奚曉明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8月29日,奚被免去中共最高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9月29日,奚「嚴重違紀」被立案審查及「被雙開」。

港媒《明報》10月27日報導引述京城消息人士的話指,奚曉明案從中紀委介入到移交檢方僅兩個多月,如此迅速,是奚曉明已承認相關「涉嫌犯罪」的事實。目前,他已承認收受1.16億元(人民幣,下同)賄款,同時他也坦承向包括現任中央委員在內的數人行賄的線索。

消息說,奚曉明受賄金額中,包括收受山西富商張新明的1,600萬元,收受北大方正(李友)3,000萬元,收受騰信公司2,800萬元等。他還承認曾希望調動工作,並向十八屆某中央委員輸送利益,另外還送錢給曾在中組部任職的一名現任中央委員。

港媒《爭鳴》8月號報導,奚曉明被查封的總資產在15億元以上。

奚曉明被立案審查時,中共官方通報稱,奚曉明違反「政治規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洩露審判工作秘密、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民事訴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等。

此前有海外媒體披露,奚曉明之子奚眾利用其父在中共最高法院的權勢,在深圳開辦律師事務所,大量接手特大經濟糾紛案件和其它案件,收取巨額的代理費用,然後通過奚曉明或明或暗地打招呼、暗示或影響,干預省、地、市三級法院的審判,使得本不可能勝訴的案件得到如願判決。

消息人士還披露,在抓捕奚曉明的當天,辦案人員對奚眾的住處進行搜查,發現不能說明來源的3億元人民幣現金,令在場人員瞠目結舌。

早在去年3月,有海外媒體引述中共最高法辦公廳人士的消息稱,奚曉明被中紀委找去談話。這名不願透露姓名的辦公廳人士說,奚曉明與山西黑老大張新明勾結,在山西無惡不作,收受髒錢、作風腐敗而被中紀委調查。

奚曉明被查,幾乎所有媒體都認為他捲入了張新明與山西沁和能源集團董事長呂中樓的百億礦山爭奪訴訟案。《外參》今年9月份的文章詳細披露了奚曉明勾結山西地方司法腐敗勢力,用公權力保護有多條人命案的山西黑老大張新明,搶奪百億資產的黑幕。

該訴訟案上訴到最高法後,最高法院於2012年9月作出在司法界內部反響極大的「76號判決」,判令呂中樓歸還張新明46%的股權。大陸民法學界說,張新明案是最高法的一次「最荒唐的判決」。

曾有山西消息人士告訴媒體,黑道起家的張新明家族之所以在山西無惡不作,就是在山西官場和司法界有人替他撐腰,張新明甚至還多次揚言,就是在最高法也有人給他撐腰。在很多內部人士看來,這裡指的正是奚曉明。

文章最後質疑,奚曉明在最高法工作了33年,他曾經給多少案件打過招呼、批過條子、插手過多少審判?害過多少企業或個人,製造過多少冤假錯案呢?#

責任編輯:李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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