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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所税存废 台立院17日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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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7日报导】(中央社台北17日电)立法院院会今天将表决攸关证所税存废的所得税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朝野党团都发出动员令备战。中国国民党团具人数优势,预计将按国民党团提出的最新版本通过,将证所税归零。

一旦院会通过修法,自105年元旦开始实施,相关争议将划下句点。

所得税法将回到民国79年规定,证券交易所得停止课征所得税,证券交易损失也不得自所得额中减除。在立法说明栏内指出,证所税与证交税有连动关系。删除有关证券交易所得额课税、大户条款的所得税法相关规定。

立法院长王金平昨天下午主持证所税修法朝野协商,朝野立法院党团达成共识,决定表决。其余条文维持现行或不增订。

财政部长张盛和表示,证所税在历史上曾课过3次,“每次都不太成功”,第一次是69年,第2次是78年,只课征1年就停征;最后1次102年,只实施2年,可见社会仍须凝聚资本利得课税共识。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曾铭宗期待证所税修法尽快通过,消除股市不确定因素。

国民党团之前提出的修法版本,是将现行千分之3的证交税率,拆分为千分之2.5交易税与千分之0.5证所税,合计投资人证券交易总税负不变,仍为千分之3。

不过,国民党团13日举行党团会议,决议改在修法本文中加入一句“证券交易税内含证券交易所得税”,至于千分之2.5与千分之0.5的比例将放在修法说明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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