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新闻

律师:银行不认可造假骗贷

【大纪元2015年03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国宝银行前贷款专员余启斌作为检方证人19日继续上庭,接受被告律师的交叉盘诘。律师举证说明,银行会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进行核实,在收取固定薪资的审批高管眼中,安全比业绩更重要。

  

根据呈堂的书证,余启斌2006年至2009年四年期间总共处理577笔贷款申请业务,其中365笔申请获得认可,完成交易。辩护律师呈堂一份文件,2009年国宝银行前首席信贷长、副总裁王耀华驳回余启斌的一份贷款申请,指借款人的工作证明和收入非常可疑,要求余启斌进一步提供借款人的报税单。

  

律师说,2009年国宝银行的业务十分繁忙,因此副总裁王耀华也会审批一些贷款个案,其中一名胡慧(Hui Hu 音译)的借款人申请10万美元贷款购房,尽管从最高贷款值(LTV,贷款额占房价比例)很低的角度看,是一个低风险的贷款,但王还是没有安全感。

  

在给总裁孙仪文的这份批注中,王耀华说:“申请资料说胡慧是某公司的经理,月收入5750美元,在该公司已工作两年半,在花旗和亚细亚银行分别有1万6千和1万2千美元的存款,但是我查核公共记录发现,这家公司成立还不到两年,借款人的信用报告显示,她实际是另一家公司的收银员,收入不应该这么高。我不相信她的雇佣和收入证明。”

  

此前辩方表示,贷款审批员和管理层都是收取固定薪酬,从控制风险的角度来考虑,贷款批出多少,对他们的收入并无影响。辩方意图证明,作为信贷长的王耀华不会与收佣金的余启斌共谋,一起为贷款业绩“共舞”。

  

律师又呈堂另一份文件,显示有些贷款仅凭基本资料获得银行认可,之后才会有其它各种补充文件的要求,这就给贷款员空子可钻,在赠款信等文件上做文章。但是律师又指,虽然管理员没有在材料齐全的前提下审批贷款,但是申请表格中有一栏规定,贷款员需签名对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证人承认贪婪

早前律师提出,余启斌除了银行给他的一年22多万美元业绩提成外,还以银行收费名义偷取客户的钱,同时向地产经纪、贷款经纪、保险经纪、产权公司等索要回扣。律师昨日质问余启斌,口供中他自称与客户Chi女士曾“关系密切、利害相连”,那为何在人家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取钱款? 及后眼见Chi女士因贷款取消而损失7000美元定金,也只把他窃取的2400美元退回一半给她而不是全部?

  

余启斌在律师的不断追问之下,先是说他与所有的客户都“关系密切”,后来被迫承认他很“贪婪”,却又辩称说,自己仅仅在这一个个案上“很贪婪”。

责任编辑:艾瑞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