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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宝银行房贷欺诈案庭审追踪系列报道之十三

余启斌偷客户支票“东窗事发” 房贷欺诈穿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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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3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2009年12月11日,余启斌被国宝银行“炒鱿鱼”。围绕解雇事件,国宝银行的辩护律师16日在庭上深挖,余启斌在被解雇前后的所作所为。

辩护律师指,余启斌在国宝工作的四年中,做假骗取房利美的贷款,终于在2009年12月11日(周五)这一天“东窗事发”。余启斌帮客户Arial Chi女士造假文件,贷款53万3千美元购买布碌崙的一套两家庭房,本来要在这一天完成交易。Chi女士的律师发现房贷文件中不见了两张总额2400美元的支票,因此通报国宝银行的律师孙仪芬(Verar Sung,总裁孙仪文的大姐) 。

原来余启斌以银行手续费为借口,让Chi女士写两张抬头空白的支票,却私下填写自己老婆的名字,将钱转入了老婆账户。孙仪芬感到很奇怪,打电话叫余启斌到她办公室,又通知了孙仪文,孙仪文当天决定停止这笔贷款,理由是“借款人收入出现差异”,当时还未解雇余启斌。

但是做贼心虚的余启斌为了设法弥补,向孙仪文改口说,他不是偷客户的钱,而是要帮客户填写假的赠款信,他收取客户的钱后,会用自己的银行户口开出支票,存入对方的账户当成赠款。这番解释反而让造假事件穿帮,孙仪文告诉他“不要再来上班”。而贷款不成的Chi女士又到警局报案,检方于是开始调查,最终起诉国宝银行和国宝贷款部门十余名工作人员。

昨天,在国宝银行辩护律师的逼问下,余启斌承认他事发后,立即找Chi女士企图对口供圆谎,周末甚至到Chi女士的家里,还找其他银行的贷款员,想方设法让Chi女士完成贷款,以便她答应串通一气向银行撒谎。律师反问他:为了隐瞒真相,余启斌不惜一切代价、处处撒谎,这样的人怎么可信?为了解脱罪名转为检方证人,难道不会同样撒谎吗?

律师又出示多名经纪商与余启斌的电子邮件往来。这些文件显示,经纪商们要想造假获得贷款预审资格,依赖余启斌核查申请表格,直接了当的在邮件中问他:“借款人的工资收入应该调高还是降低,多少才‘合理’?”余启斌的回复也同样直白,此外还提醒对方将投资房做成“自住房”,叮嘱他们要确保银行职员查证时,假工作单位能确认借款人身份“不出纰漏”等。
 
律师逼问余启斌:“如果你明知经纪人给的是假文件,仍然提交给银行,是否知道这是错的?”余启斌百般推说,想把责任全部推到经纪人或银行身上,称他无法审核经纪人提供的文件虚实,造假与他无关,直到法官也按捺不住,一字一句的提示他说,律师问的只是“如果……”,这是一个概念性的常规问题,并不指向具体案例,他才含糊其辞的勉强回答:“可能”是错的。

责任编辑: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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