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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劳检医疗院所 台大违规6项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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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1月11日讯】(中央社台北11日电)台北市劳动局去年11月劳检辖内500人以上18家医疗院所,今天结果出炉,有89%未给付加班费、72%未依规召开劳资会议、56%超时工作,尤以台大医院最严重,共违6项劳基法。

劳动局去年11月下旬出动36名检查员、22名陪同鉴定人,针对“超时加班”、“积欠休”、“出勤记录”、“劳资协商”等项目,对台北市500人以上、18家军、公、私立教学、区域医疗院所进行劳动检查,并在今天公布结果。

劳动局指出,经查有89%未给付加班费(劳基法第24条)、72%未依规召开劳资会议(劳基法第83条)、56%超时工作(劳基法第32条第2项),至于未经劳资会议同意延长工时(劳基法第32条第1项)也达39%,显见基层护理人员的长工时、疲劳工作极为普遍。

根据劳动局统计,受检18间医院中,台大医院违6项劳基法、最为严重;违5项的有三军总医院、台北联医仁爱院区、台北联医松德院区;违4项则有台北联医和平妇幼院区、台北联医阳明院区、台北联医中兴院区、台北医学大学附设医院、新光医院、振兴医院及台安医院。

劳动局长赖香伶表示,劳动局将把这次劳检结果致函卫生福利部,提议在评鉴时增加“劳动权益项目”,促使医疗院所重视、改善基层护理人员劳动条件,也呼吁院方应将营运盈余实质分配、回馈于人力预算中,落实组织内的对话管道,才能吸引更多护理人员投入照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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