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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中小体罚争议 台教部设工作小组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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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0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湾台北报导)教育部规定学校教师不得体罚,不过民团认为,体罚的定义模糊,最常用“不准下课”剥夺了学生的休憩权和游戏权,但很多学校认为不算体罚。另一方面,官方问卷多是由班上老师带去,造成学生填答的压力。对此,教育部长潘文忠认为,“体罚终究是最野蛮的行为”,教师透过体罚吓阻学生,不是教育现场所期待的。

人本教育基金会19日公布2016校园体罚问卷报告,27.8%的国小生和35.4%的国中生,曾在学校被体罚。这项民间数据,是教育部相关体罚调查的10倍(国小3.1%、国中3.7%)。

潘文忠谈到,教育部早已有禁止体罚的法规,但近来校园仍陆续出现体罚的状况,受到各界关注,要求学生事务及特殊教育司、国民及学前教育署等单位,除了要处理个案,也要检讨相关法令是否需要修正。

他认为,以台湾的教育发展,体罚是不适宜的,不该以体罚取代正向的辅导和引导;他认为,体罚是野蛮的行为。

相较于以前,现在已有很多辅导人力进到校园,且人员持续扩充。行政单位应引导学校制订专业分工和合作的机制,建构良好的辅导网络,让校园善用辅导人力。

教育部调查的体罚项目包括打手心、屁股、耳光、交互蹲跳、半蹲、罚跪等,会再进一步了解相关调查的差异。何谓是教师可管教学生的方式,也引发各种讨论。

根据教育部“学校订定教师辅导与管教学生办法注意事项”,教师得采取的一般管教措施,包括书面自省、调整座位、公共服务、静坐反省、站立反省等。

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组长杨国隆提到,有列举教师得采取的管教手段,但部分项目可能已不合时宜,会邀集学者专家讨论是否删除,接下来将组成工作小组,盘点现行法规。◇

责任编辑: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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