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紧急出手 房企发债监管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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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1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李默迪综合报导)大陆今年高价地的数量大幅增加,当局再出调控措施。近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先后下发文件,收紧对房地产公司债券发行的监管,规定房地产企业的公司债所得资金不得用于购置土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从10月28日起统一执行《关于试行房地产、产能过剩行业公司债券分类监管的函》的规定。

其中有关房地产企业规定包括,房企发债要符合“基础范围+综合指标评价”的分类监管标准,房地产企业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购置土地。

就在沪深交易所执行此次新规的几天前,中共证监会和发改委被要求收紧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包括不能在境内发债,不得到H股上市融资,境外发债也将趋严。

大陆媒体引述业内人士的消息,今年以来,房地产公司债发行规模已超过去年全年的一倍多。2015年全年,房地产企业公司债募资金额总计3529亿元(人民币,下同),而今年前10个月,房企公司债募资总金额为6568亿元,是去年1.86倍。

在上述沪深交易所的规定中,符合“基础范围”的房地产企业包括:境内外上市公司;省级政府、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及计划单列市的地方政府所属房企;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中国房地产行业协会排名前100名的其他民营非上市房企。

这些房地产企业如果在房地产市场调控期间,在重点调控的热点城市存在竞拍“地王”、哄抢地价等行为,或者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问题,都将被禁止发行公司债。

今年前10个月大陆“地王”数量高达228宗。其中,央企不计成本拿地的程度被业界戏称为“生猛且不计后果”,背后是大笔资金的支撑。比如信达地产,其背后是1999年成立的信达资产资产管理公司,2013年曾经出售3.9亿港元的股份给江泽民孙子江志成的博裕资本,获得大笔资金。

此次沪深交易所还规定,符合“基础范围”要求的房地产企业,要按照“综合指标评价”划分为正常类、关注类和风险类。列入风险类的房企发债项目“基本不考虑,列入关注类的房企则要求增加信息披露。

“综合指标评价”包括:最近一年末总资产小于200亿元;最近一年度营业收入小于30亿元;最近一年度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净利润为负;最近一年末扣除预收款后资产负债率超过65%;房地产业务非一二线占比超过50%。

如果存在上述两项指标的情况,则划分为关注类;存在三项指标以上(含三项)的情况,划分为风险类;其余划分为正常类。

针对大陆的土地高价问题,近日也有经济学者发出警告,如果能够改变(中共)土地公有制的制度、改变土地垄断制度,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高地价高房价的问题,使大陆的房地产市场从炒作和融资工具回归到基本的居住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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