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没产假不敢生 台高教工会吁兼任教师纳劳基法

人气: 62
【字号】    

【大纪元2016年03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台湾台北报导)高教工会表示,由于大专兼任教师至今仍遭排除适用《劳动基准法》,在缺乏工作权的保障下,兼任教师根本不敢生育,否则,得在生育过程中历经种种困难,还得担心下个学期丢了工作。因此,高教工会呼吁劳动部、教育部,让兼任教师适用《劳基法》,以保障生育期间的劳动及工作权。

高教工会指出,兼任教师依《性平法》第15~25条在生育期间享有产假、陪产假、育婴假、家庭照顾假等保障,但对于大专兼任教师来说,在缺乏《劳基法》的相对应保障之下,这些生育保障都只是“看得到,却用不到”的虚假保障条款。

在南部科大担任通识课程的兼任教师蔡依伶说,兼任教师大都只能请“无薪产假”,而且还得自己找代班老师,产假期间的钟点费就给代课老师。她强调,自己虽有缴劳保,却无法请产检假、育婴假等,且做完28天月子就需回校上课,而一般大学的专任教师,生产则享有近2个月的产假。

蔡依伶表示,希望教育部和劳动部不要再拖,让兼任教师可立即适用《劳基法》。因此,高教工会呼吁,劳动部应立即要求各大专院校,将编制外的教师纳入《劳基法》;教育部应告知各大专院校,须依照《性平法》的规定让专任教师也享有生育期间的各项保障,若校方违反,应予以开罚并公布该校校长姓名。

对此,教育部人事处回应,若有兼任老师觉得相关权益受损,可透过《性平法》寻求救济途径提出申诉,至于兼任老师请产假要自己找代课老师等问题,也将邀集各大专校院开会研商如何进行调整。◇

责任编辑:韵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