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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法制化 台民团盼实现劳动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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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6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台湾台北报导)以产为抢救低薪现象,总统当选人蔡英文选举期间承诺订定“最低工资法”,台湾劳工阵线协会与时代力量党团共同力推专法。文化大学劳工系副教授李健鸿表示,当前基本工资制度的主要问题,包括审议委员会不具最终决定权,须送至行政院核定,易遭到否决;基本工资的调整指标未法制化,调整指标经常变动,成为劳团之间争议的焦点;基本工资的调整程度未法制化,劳团难维持对话与产生调整共识;基本工资的强制执行机制规范不足,难生调整的预期效果。

为建构迈向“尊严劳动体制”的最低工资制度,李健鸿提议,劳动部设立最低工资委员会,定位“劳资政三方参与”的法定最终决策权机制,来决定最低工资调整结果,确定后由劳动部公布,不需由劳动部提请行政院核定。

他也建议,台湾除应参考世界多数国家对最低工资制度强制性执行措施,订立“最低工资法”外,也要明定最低工资具有法定的约束力,对于违法最低基本工资规定者施以适当的强制性处罚,且强制要求违法的雇主必须参与“最低工资法”的讲习会。

东华大学财法所助理教授张鑫隆指出,低薪社会的真正元凶,应是劳动力的非典化与弹性化。(陈柏州/大纪元)
东华大学财法所助理教授张鑫隆指出,低薪社会的真正元凶,应是劳动力的非典化与弹性化。(陈柏州/大纪元)

东华大学财法所助理教授张鑫隆指出,低薪社会的真正元凶,应是劳动力的非典化与弹性化,到底应该要订定专法予以保护,抑或是订定专法禁止呢?“保护派遣或禁止派遣的确是两难的问题。”若保障派遣,那就是放任劳动弹性化的趋势继续恶劣下去;但若禁止派遣,是否又会伤害到就业率的安定?他认为,上策应是订定包含落日条款的“禁止派遣法”,而下策则是在订定“派遣保护法”的同时,取缔假派遣,至于选取上策或下策,则有待工会的态度来定夺。

尊严劳动取代血汗经济模式

劳阵协会秘书长孙友联期待政府架构以公平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思维,取代低薪、过劳的血汗经济模式。(陈柏州/大纪元)
劳阵协会秘书长孙友联期待政府架构以公平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思维,取代低薪、过劳的血汗经济模式。(陈柏州/大纪元)

每到五月一日,劳团就会走上街头捍卫权益,要求政府调涨基本工资、缩短工时,台湾低薪资、长工时造就血汗劳动环境,台湾劳工阵线协会秘书长孙友联强调,过去政府用减税救经济、低薪做为竞争手段,更把长工时当优势,造成“经济分配不正义”,他认为政府政策必须从劳工观点出发,而非只从资方角度。

孙友联说,台湾已经第三次政党轮替,若整体的经济发展的思维没有轮替,人民的价值没有轮替的话,那么可以预知的未来几年,人民的低薪问题,长工时的问题,或者血汗经济的这样一个问题,并不会消失,也不会被解决。

孙友联期待新政府,把台湾带向不一样的经济发展模式,重新架构以“公平”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思维,取代低薪、过劳又分配不均的血汗经济模式,这是台湾社会现在就要面对的问题,刻不容缓,让“尊严劳动”成为事实,也让劳动正义得以实现。◇

责任编辑:旻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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