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风悠悠:以生命维护法律 李离伏剑殉职

作者:严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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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元前636年,晋文公重耳回国主持国政。他专心治理朝政,礼贤下士,重用人才。所用之人都能为他忠心耿耿、兢兢业业地工作。当时的司法官李离就是其中一位。

纪元前632年(即晋文公五年)的一天早上,正值文武百官早朝的时候,突然一个身穿囚衣,头戴枷锁的人走进宫殿,一直走到晋文公的座前,“扑通”一声便跪拜在地,口中说道:“罪臣李离,拜见国公,请国公发落。”晋文公和所有在场的群臣都楞住了:“这是怎么回事?”晋文公擦了擦眼睛,仔细地看了又看,没错,是他!“你……出了什么事,为何这副打扮?”这时旁边的群臣,也认出了李离,不禁相互窃窃私语:“这不是那位大名鼎鼎、秉公执法的李离吗?没听说他有什么罪啊!”

这时,李离吃力地向晋文公又叩了三个头,说道:“我有罪,我有罪。”晋文公急忙从座位上走下来,双手扶起李离,命人打开枷锁,急急地说:“爱卿是怎么回事?快快奏来。”李离遂将事情原委一一道出。

原来,这位李离是晋文公所重用的一位司法长官,主管晋国的司法大权,负责审理、判决各种刑事案件。李离生性刚直,为人做事一向谨慎、踏实,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凡所办之事很少出现过差错。五年前,晋文公即位时,正是看中了李离这一大优点,认为用他当国家司法长官,可以确保晋国的法律得到公平的执行。李离上任后,也没有辜负晋文公的信任,对自己严格要求,恪守职责,克已奉公,公平断案。在处理各种案件中,总是十分谨慎,对每个环节都要作详细调查,对每个嫌疑犯,都要反复审问。他深知自己手中握有生杀大权,稍有疏忽,便会造成冤假错案,为此,不敢有丝毫的马虎和懈怠。五年来所经手的案件,数不胜数,有时一天就是好几件,但都没有出现过错判的现象。所以一直受到晋文公的赏识,受到同僚及百姓的称赞。

可是,有一天,李离被手下的一个亲信蒙蔽,错判了一个人的死刑。虽然这是唯一的一次错判,却事关人命,冤杀了一个人,这使李离极为后悔和痛心。他心中一直感到气闷,好像一块沉重的石头压在胸口上。心想:我判案五年了,从没出现过误判,但今天我却错了,我有罪,我成了杀人犯……连续几天来,李离都闷闷不乐、无精打彩,好像丢了魂似的,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常常一个人在院子里,口中呐呐自语。

妻子见他一连几天都这样,心中十分着急,一再追问下李离才说出了事情的原委。妻子听了之后,耐心地劝慰他:“我还以为什么事情让你变成这样呢,不就是判错了一例案子吗。你想想,自你当上司法长官以来,所办案件数以千计,你都判得相当公正。这次又是因为你手下人撒谎,才使你错判的,责任不全在你的身上,何必如此自责内疚呢?再者国君又没追究你的责任,你就不要再想不通了。”妻子见李离没有反应,就拉着他的臂膀,撒娇似地说:“夫君,你要想宽一点,只要以后吸取教训,办案仔细一点就行了,别再自责了好不好?我的好夫君!”

李离推开了妻子的手,打断了她的话,说道:“你知道吗?法律是维系一个国家的重要制度,要求人人都要遵守的呀!法律规定杀人者必须偿命,我杀错了人就是触犯了法律,是应该受到处分,偿命才对!”妻子流着眼泪,十分委屈地说:“你偿了命,我怎么办?”李离深情地看了爱妻一眼,摇了摇头,沉重地叹了一口气。

第二天一大早,李离就早早来到了日常审理案件的衙门,叫手下人取来囚衣和枷锁。自己脱下了官服,换上了囚衣,并给他带上了枷锁,深深地向曾经办案五载的衙门,望了一眼,头也不回地大踏步向朝廷走去。于是便有了上述的那一幕。李离如实说出了整个事情的原委后,就提出:请晋文公处决自己,给那个被误杀的人偿命!

晋文公十分感动,没想到李离是如此的刚正不阿,真是难得的忠臣啊!赶忙安慰李离说:“你作为晋国的司法长官,你应该还比我懂得更多的法律吧!难道你不知道官有尊卑贵贱之分,惩罚也相应有高下轻重的区别吗?即使你犯了罪,也应该从轻处罚,够不上偿命。更何况这件案子,是你错听了手下人的话,才错判的。”晋文公接着说:“我还以为什么事情让你变成这样呢,不就是判错了一例案子吗。你想想,自你当上司法长官以来,所办案件数以千计,你都判得相当公正。这次又是因为你手下人撒谎才使你错判的,责任不全在你的身上,何必如此自责内疚呢?再者,我作为国君,又没追究你的责任,你就不要再想不通了。”

李离断然地摇摇头说:“我作这么高的官,在权力上从没有让给下属;领取那么高的俸禄,也没有分给下属。而今是我马虎草率,判断不明,冤杀了人,这怎么能把责任推给下属呢?如果这样的话,以后有的官员出了错,就将责任推给下属,那国家将怎样来治理呢?罪臣要求以身正法!”

晋文公有点生气了,带着责备的口吻说:“你一再认为自己有罪,将手下人的责任自己担上,那么你是我所用的人,这样一来,难道不是我也有罪吗?”

李离连忙说:“家有家规,国有国法,谁违反了,就该谁受到惩罚。这个案件既不是我手下人判的,又不是您大王断的,而是我错判了,当然有罪的是我,该偿命的也是我呀!更何况在五年前,您不正是认为我办事公正,能处理好国家的刑狱,才委以我司法长官这一重任吗?可是现在我辜负了您的信任,我没脸再见到您,我要求偿命。”

晋文公听了李离的这些话,也觉得颇有道理,心想如果不判李离有罪,恐怕难以服众。但像李离这样的忠臣的确难找啊,杀了多可惜。不行,必须想一条两全之策。

晋文公沉思片刻后说:“李离,你身为晋国的大法官,手握生杀大权,办案不经过详细认真的调查,草率判案,按法律规定,杀人须偿命。但念你五年来,一直恪守公职,秉公执法,从没出现过冤假错案。而今仅为首例,所以我宣布赦免你的死罪!”

在场的群臣,一面为李离的举动所感动,又深感文公的高明判决与宽容,都纷纷围过来,劝慰李离道:“行了,行了,用不着自责了,就算你是犯了大错,该判死刑,大王也赦免了你,快叩头谢恩吧!”

李离向晋文公谢了恩,对国君的宽容表示了真诚的感谢。然后,李离说:“有罪必罚,我有死罪,我要用生命来维护晋国的法律,报答大王!”

说完,他突然撕开衣服,抽出藏在怀中的一把十分锋利的短剑,猛地往脖子上一抹,一股鲜血喷洒而出。顿时,全场凝固了……所有人都惊呆了……就连晋文公也是好一阵子才回过神来,扶案嚎啕大哭着说:“忠臣啊!忠臣啊!我失去了一位忠臣!”遂下令厚葬李离,抚恤其家属。

李离自刎殉职的消息,很快在都城传开,街头巷尾的人们无不为之慨叹和惋惜:“多好的法官啊!他用自己宝贵的生命维护了晋国神圣的法律!”在葬礼那天,全城百姓老小都身穿白衣,头裹白巾,臂带青纱,哭着为李离去送葬。

李离伏剑殉职,使晋文公从此以后肃正国法,朝政更加开明,法律更加公正合理,官员更加认真工作,国家日益强盛起来。不久,晋文公遂成为春秋五霸之一。

(事据司马迁《史记·循吏列传》)@

责任编辑:王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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