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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坪林溯溪意外 领队教练7人列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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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6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懿胜、庄丽存、谢月琴台湾连线报导)新北市坪林5日发生溯溪意外,6名溯溪游客遭冲走,遭大水冲走的15岁何姓少女自行上岸,并于6日清晨前往当地邻长家找寻协助,平安回家,但另外5人不幸罹难。为厘清有无过失责任,台北地检署6日传唤领队、教练等7人到案说明后,讯后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嫌改列被告后请回。

新北市消防局6日动员包括消防、民间救难团体与国军等约400名人力进行搜救,在下午4时许,于坪堵桥上游500公尺处,找到最后一名失踪者许佳惠,送往医院由家属确认无误。此事件共造成蔡佳惠、雷若瑜、林淑玲、吴毓慧、许佳惠等5人死亡,仅15岁的何妤婕生还。

针对民众溯溪无法可管,多位新北市议员6日质疑市府在安全管理上有漏洞,要求制定管理办法及罚则。议员指出,依《灾防法》作业要点,在发生豪大雨特报时要开 设三级应变中心,是否有通知相关单位应变?是否有一套办法规定溯溪?建议新北市府要做好源头管理,溯溪应该在境内要报备,且在溯溪热点设置警告标语或广播,禁止民众在豪雨、豪大雨来时溯溪。

新北市长朱立伦答询时表示,目前没有任何明确的法规禁止溯溪及罚则,溯溪属运动项目,目前由教育部体育署规范。他呼吁基于安全,中央应订定法规及处罚标准,新北市府除了要健全第一线救援的机能外,也会主动协调中央,共同就管理、惩罚等面向,尽速提出完整法规。

此外,宜兰县头城镇石盘寮瀑布5日也传出溯溪意外,警消和林务局约20人出动漏夜搜救,于6日上午6时50分寻获该名失踪者,人员平安,随后护送该民众至附近消防局安置。◇

责任编辑:尚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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