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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监护权诠释不一

上诉庭判加籍孩子回德国与父居住

海牙公约规定,如果没有监护权的一方把年龄未满16岁的孩子带离常居国,应及时把孩子送还给有监护权的一方。(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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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9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林雪多伦多编译报导)一对加拿大夫妇结婚后就移居德国,育有二个孩子后于2011年分居,但在孩子监护权上一直在打官司。本周二安省上诉庭裁定,两个加籍孩子必须返回德国与其父同住。

据CBC报导,上诉庭根据国际绑架儿童海牙公约(the Hague Convention)做出上述裁定。该公约规定,如果年龄未满16岁的孩子被没有监护权的一方带离常居国,违反法院监护权命令的一方应及时把孩子送还给有监护权的一方。

跨境监护权争夺战

贝尔福(John Balev)及其妻巴格特(Catharine-Rose Baggott)分居后,父亲获得了孩子的临时监护权。双方同意由巴格特带孩子到加拿大上学,贝尔福签署了一封信件,将孩子的临时监护权暂时转给巴格特。于是这名母亲将其大部分的家当留在德国,只身带着孩子来到了加拿大。

一年后,贝尔福想拿回对孩子的监护权让孩子回去,但被巴格特一口拒绝。于是引发了这场跨境监护权争夺战。
最初,安省圣凯瑟琳的高级法庭裁定,孩子的常居国是在德国,这个事实在他们来加期间也没有改变,法庭令他们返回德国。

在巴格特上诉后,安省分区法庭推翻了这项裁定,认为孩子的常居国在其母拒绝让他们回德国前就已改变。海牙公约在这一案例中不适用。

上诉庭驳回孩子常居国的异议

但安省上诉庭认为,两个孩子在德国出生,长期住在德国,这名母亲带走孩子违反了海牙公约。上诉庭最后裁定,孩子必须返回德国,而父亲必须在德国为孩子和母亲提供居所。

上诉庭认为,这对父母来加的计划是暂时居住,孩子也是这样认为。巴格特将孩子留在安省,违背了贝尔福的意愿和其监护权。而孩子抱怨回德国会失去这里的朋友、以及家庭作业太多的理由不充分。

巴格特打算向安省最高法庭上诉,她认为,海牙公约已成为合法绑架。◇

责任编辑:乔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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