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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读吃猫狗要罚 网友:牛猪不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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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4月11日讯】立法院三读通过动保法,吃犬猫最高罚25万元,引发网友质疑,“吃牛猪不用罚吗?”,动保团体回应,“不能这样讲”,这次修法补漏洞,表示社会在进步,少吃肉可减少动物痛苦。

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动物保护法部分条文,将禁吃猫、狗肉入法,条文明定,贩卖、购买、食用或持有犬、猫的屠体,内脏或含有其成分的食品,可处新台币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罚锾,并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违法事实。

网路立即出现不同看法,包含“吃狗肉比违反劳基法还严重呢”、“不太好理解吃狗猫怎么会入法”、“我想ㄘ兔兔啦”、“吃牛吃猪不用罚吗?”等话语。

台湾动物社会研究会主任陈玉敏表示,“有人说现在人也在吃猪肉、牛肉,但是不能这样讲”。

她进一步说明,今天立法院通过的修法内容,对比过去禁止宰杀犬猫,没有明确说明吃犬猫有没有罪,修法明订罚则是“补漏洞”,表示整体社会在进步。

她并说,事实上少吃一种肉食,就可以减少一种动物受苦,而犬猫是目前人类最有感若被宰吃,会承受痛苦的动物;今天的修法通过,可以让更多人去理解其他动物也可能承受的痛苦;减少吃肉,甚至不吃,是可以减少动物,包含猪牛羊等经济动物受苦。(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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