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拿一岁孩泄愤 社服机构强调孩童保护

【大纪元2017年05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易永琦美国休斯顿报导)四月是全国制止虐待儿童宣导月,一段发生在哈里斯郡(Harris County)的虐婴视频惊骇了网友。

一位23岁的母亲为了报复与她分手的男友,把他们一岁的男婴绑在座椅上,用打火机烧孩子的手,把塑料袋套在他的头上,系上结,视频曝光后,网上对女子的行径一片谴责怒骂,该女子被警方逮捕后,面临哈里斯郡地方检察署以危害儿童、伤害重罪、窒息重罪等三项罪名的起诉。

“虐待婴孩是绝对没有道理的,”在孩童保护机构工作了38年Estella Olguin说, “孩子年龄越小,越有可能在家被父母虐待,而且他们还没有学说话,也没有到上学的年龄,无法告诉别人发生了什么。”

Olguin是哈里斯郡孩童与成人保护机构(Harris County Protective Services for Children and Adults, 简写HCPS)社区合作主任,她表示保护没有抵抗力的幼儿非常重要,很多婴孩致死的案件多是由于家长的暴力,单2015年哈里斯郡有25名孩童死于虐待。

据HCPS的数据,2015年哈里斯郡调查的虐待案件涉及三万七千名未成年受害人,相当一部分受害人不到二岁,总体平均年龄九岁,95%以上的案件中,受害人认识施虐人。

作为全美第三大郡,哈斯郡有一百二十多万未成年人,哈里斯郡孩童与成人保护机构收到的虐待未成年人的报案每天高达一千多起,年龄从婴儿到17岁的青少年,包括疏忽监管、身体虐待、精神虐待、性侵犯、疏忽照顾、医疗忽视、拒绝承担父母责任和遗弃孩子等。

Olguin表示,任何造成未成年人身体伤害,例如瘀青、伤痕、烫伤、骨折、划伤等等,孩童保护机构都会调查,警方也有可能介入,行为不当的父母们会面临刑事和民事起诉。

虽然虐待和管教出发点不同,但是管教方式不当,造成伤害,便会成为“虐待”。德州的法律允许父母以“合理的方式”来体罚(physical discipline)孩子,然而“合理的方式”对于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来说,对其理解会不同。即便在美国,那些上一代人认为合理的体罚方式,放到现今来说有些也成为“不合理”。

“我们建议,家长在火头上时,不要打孩子,因为你下手可能会很重,也不要用东西打孩子,你会不知道东西打到孩子身上有多重,”Olguin说。

Olguin提醒说,虽然德州法律没有明确说明孩子在什么年龄可以独自在家,一般上学年龄的孩子可以这样做。家长仍然有责任保证孩子的安全,如果孩子独自在家发生危险,孩童保护机构也会调查。

责任编辑:王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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