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拿一歲孩洩憤 社服機構強調孩童保護

【大紀元2017年05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易永琦美國休斯頓報導)四月是全國制止虐待兒童宣導月,一段發生在哈里斯郡(Harris County)的虐嬰視頻驚駭了網友。

一位23歲的母親為了報復與她分手的男友,把他們一歲的男嬰綁在座椅上,用打火機燒孩子的手,把塑料袋套在他的頭上,系上結,視頻曝光後,網上對女子的行徑一片譴責怒罵,該女子被警方逮捕後,面臨哈里斯郡地方檢察署以危害兒童、傷害重罪、窒息重罪等三項罪名的起訴。

「虐待嬰孩是絕對沒有道理的,」在孩童保護機構工作了38年Estella Olguin說, 「孩子年齡越小,越有可能在家被父母虐待,而且他們還沒有學說話,也沒有到上學的年齡,無法告訴別人發生了什麼。」

Olguin是哈里斯郡孩童與成人保護機構(Harris County Protective Services for Children and Adults, 簡寫HCPS)社區合作主任,她表示保護沒有抵抗力的幼兒非常重要,很多嬰孩致死的案件多是由於家長的暴力,單2015年哈里斯郡有25名孩童死於虐待。

據HCPS的數據,2015年哈里斯郡調查的虐待案件涉及三萬七千名未成年受害人,相當一部分受害人不到二歲,總體平均年齡九歲,95%以上的案件中,受害人認識施虐人。

作為全美第三大郡,哈斯郡有一百二十多萬未成年人,哈里斯郡孩童與成人保護機構收到的虐待未成年人的報案每天高達一千多起,年齡從嬰兒到17歲的青少年,包括疏忽監管、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犯、疏忽照顧、醫療忽視、拒絕承擔父母責任和遺棄孩子等。

Olguin表示,任何造成未成年人身體傷害,例如瘀青、傷痕、燙傷、骨折、劃傷等等,孩童保護機構都會調查,警方也有可能介入,行為不當的父母們會面臨刑事和民事起訴。

雖然虐待和管教出發點不同,但是管教方式不當,造成傷害,便會成為「虐待」。德州的法律允許父母以「合理的方式」來體罰(physical discipline)孩子,然而「合理的方式」對於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來說,對其理解會不同。即便在美國,那些上一代人認為合理的體罰方式,放到現今來說有些也成為「不合理」。

「我們建議,家長在火頭上時,不要打孩子,因為你下手可能會很重,也不要用東西打孩子,你會不知道東西打到孩子身上有多重,」Olguin說。

Olguin提醒說,雖然德州法律沒有明確說明孩子在什麼年齡可以獨自在家,一般上學年齡的孩子可以這樣做。家長仍然有責任保證孩子的安全,如果孩子獨自在家發生危險,孩童保護機構也會調查。

責任編輯:王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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