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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华裔唐炜臻房子被卖百万 法官判4债主获赔

2010年,唐炜臻在自家院子门口接受媒体采访。4年后,这栋位于多伦多Robinter Drive的独立屋被银行出售,以清偿借款。(周月谛/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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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6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周月谛多伦多采访报导)《我的巴菲特财富之路》作者唐炜臻集资5,000万加元的诈骗案罪成后陷财务危机。5月30日,安省法官裁决,唐宅被变卖套现100万元后,有4名债主可获赔偿。

唐炜臻与妻子1999年花42万加元在多伦多Robinter Drive(靠近Steeles Avenue和Bayview Avenue)买下的一栋两层独立屋,被抵押给道明银行,因所欠数十万元的贷款一直没还清,银行决定收回该独立屋。《大纪元》获得的安省地产文件显示,银行在2014年10月出售唐宅用于清偿借款,成交价是100万加元。

清偿部分债主

根据安省法院的文件,在清还道明银行借款,扣除律师费后,大约还剩17.3万元。唐炜臻的另一个债主——安省公司Aping Co. Ltd.要求法院把余额分给唐的4名债主:一名华人投资者、安省劳工厅就业标准总监、满地可银行及Aping公司。

今年5月30日,安省法官糜乐(Gisele Miller)作出判决,Aping公司获得大部分赔偿,超过12.4万加元;一位华人投资客户获得超过3.7万加元;满地可银行获得一万多元,用于清偿唐炜臻的信用卡欠款。

安省劳工厅就业标准总监获得400多元,这笔款是唐炜臻出版英文《我的巴菲特财富之路》时,曾聘请一位编辑帮他整理书的内容。编辑付出劳动后没拿到报酬,到劳工厅投诉。就业标准总监所获款项,将付给这名编辑。

Aping公司的律师杜蘅告诉《大纪元》,本案近日又有新进展,她暂时无法发表评论,以免影响案件的发展。

唐炜臻次日上诉

唐炜臻对判决不服,已经到安省最高法院提请上诉。唐炜臻告诉《大纪元》,法院应该把这17.3万元还给他,而不是债主。法官判决后的第二日(5月31日),他到安省最高法院上诉。

按规定,提请上诉,他需要交250元手续费。由于他目前靠社会福利生活,法院免去了这笔费用。不过,唐炜臻已自费聘请了辩护律师,他自称是用朋友借给他的两万元请的律师。

案件回顾

唐炜臻来自湖南省,曾在湖南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书。 1990年,他来到加拿大,后来毕业于滑铁卢大学生物系,拿到硕士学位。

改行从事证券交易后,唐炜臻在2006年至2009年间约有200多名投资客户委托他代理投资。他从客户手中一共集资5,000多万加元。唐炜臻曾承诺客户:把钱投给他后,每周回报率1%。

客户分别来自中国大陆、加拿大和美国。

有些客户发现唐炜臻的业务出问题后,向安省证监会投诉。证监会从2009年开始禁止唐买卖证券,并开始调查他的公司。安省证监会认定唐违规,并冻结他本人与公司的资产。 许多客户要求唐炜臻还钱。

2012年,唐炜臻的诈骗罪名成立。2013年,安省法官判唐炜臻6年监禁。如果他出狱后无法在5年内付清罚款280万加元,就要再次入狱5年。唐服刑2年多以后,于2015年7月获假释。#

责任编辑:文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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