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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新《公寓法》今秋施行 物业经理必须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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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7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刘海英多伦多报道)周二,安省政府宣布新的《共管公寓法案》将在今年11月1日开始施行。安省有160万人住在共管公寓(condo),目前50%以上的新建住房是共管公寓,而安省的《公寓法》是在1998年制定,不足以反映当前共管公寓面临的问题。

新法规旨在解决老的公寓法中的一些漏洞。新法规授权分别成立了监管物业公司的机构和服务业主的机构,以及解决纠纷的独立仲裁委员会。

政府和消费者服务厅厅长麦克查尔斯( Tracy MacCharles)在记者会上说: “新的消费者保护机制将帮助建立一个更持久的公寓社区,现在和未来的公寓居民能有个健康的公寓社区和放心的住在那里”。

物业管理经理必须持牌

“一个根本改变是,所有公寓管理经理和提供公寓管理的人士必须持有牌照,这是安省第一次要求这类人员必须遵守公寓法规”,麦克查尔斯厅长说共管公寓的管理相当复杂,涉及方方面面,“新加入这个行业的人将被限制权限,直到他们积累了足够的经验,保证他们有能力来管理公寓”。

也就是说物业管理公司经理必须持有牌照,通过教育课程,新人必须积累到一定经验才能全权管理公寓。

那谁来负责监管呢?

从11月1日开始运作的公寓规范监管局(Condominium Management Regulatory Authority of Ontario 简称CMRAO) 负责监管物业经理培训和发牌照,具体牌照费收多少还在公共咨询阶段。

CMRAO董事会主席拉布兰科(Aubrey LeBlanc)说:“目前市场上有两种物业经理,一种是自愿通过物业经理协会进行了培训;一种是没有,CMRAO针对的是后一类”。

物业经理的教育课程将继续采用物业经理协会的教程,该教程有4门课程,包括法律、金融、管理和公共关系,CMRAO将逐渐充实课程内容。

保护业主和管理公寓董事会

新法规授权成立了公寓局(Condominium Authority of Ontario 简称CAO),主要目的是为业主服务,负责教育和宣传公寓业主的权利和责任。

CAO董事会主席怀特(Tom Wright)说“CAO目的是帮助业主,帮助公寓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将通过强制性培训”,这样董事会成员能更明白自己的责任,怎么履行责任。

根据旧的公寓法,公寓董事会成员只要是18岁以上,没有破产过就可以,所以多年来出现了一些人根本不住在该公寓,却成了董事会成员,甚至同时当好几座公寓的董事会成员,负责批准、监管几百万的公寓年度运作资金。据CBC报道,曾出现过董事会成员卖掉了公寓里给管理员住的单元,签下高出市场价格两倍的天然气合同,自己却从中收几千元的佣金等。

新公寓法规定,公寓董事会成员必须披露自己是房主还是租客,是否涉及利益冲突。这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使用代理人的问题。

董事会成员必须参加3个小时的网上培训课程,公寓业主也可以自愿参加,这样业主能更清楚的知道,是谁在管理公寓,决定着公寓资金的使用。

CAO属于自筹资金组织,资金来自每个公寓单元每年12元的收费。怀特说:“费用将被交到CAO,不会进入政府机构,CAO用这笔钱来提供服务”。

CAO从9月1日开始运作,人们可以通过致电、电邮来获得关于公寓的各种信息(如财务状况)和作为屋主的权利,也可以举报有关宠物、噪音等常见问题,以及投诉公寓董事会成员。

成立新的公寓纠纷调停机构

CAO还将监督成立共管公寓仲裁委员会(Condominium Authority Tribunal 简称CAT),来解决公寓各种纠纷。CAT将在11月1日开始运作。

目前公寓纠纷一般是通过法庭程序来打官司,进行调停和裁决,可能要花几千至上万元,并且耗时很长。新的公寓仲裁委员会成立后,完成从谈判、调停到仲裁全部过程只需要2百元。怀特称新的公寓仲裁委员会将提供“快速、公平和成本低”的解决纠纷服务,具体收费如下:

发起投诉:网上完成,通过谈判解决纠纷,费用为25元

调停阶段:如果谈判无法解决纠纷,CAT将派出调停员解决纠纷,费用50元。

仲裁委员会:运用类似法庭的程序,递交证据和听证,然后仲裁员做出裁决,裁决有法律效力。费用为125元。

责任编辑:文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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