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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风机限时环评 台环署: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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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9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环保署15日举行“离岸风力发电第二期计划环境影响说明书”专案小组初审会议。对于能源局规定22个离岸风机潜力场址必须在年底前通过环评,副署长詹顺贵裁示,除非能源局重新检讨这项规定,否则下周一(18日)起,不收有时间限制的离岸风机环评案,“我来负政治责任”。

能源局2015年公告台湾外海36个潜力场址,开放风电业者申请开发,并要求风电业者在今年底前通过环评,就可拥有该海域风力开发权,否则将由能源局收回重新分配。詹顺贵指出,距离年底只剩3个半月,时间这么短却还要转送开发案进来,况且环评审查在能源局及开发单位眼里充满不确定,“何必浪费这段时间?”

能源局局长林全能表示,限年底通过环评的规定2014年7月就已经公告,不可能改。风电业者也应根据公告提早做评估,现在才要送,被拒收本就是该承担的风险。

关于环保署拒收新案会不会影响2025年离岸风机装置容量要达到3.5GW的目标?林全能说,目前送进环评的申装容量已达11GW,所以即使没新案,也不影响国家装置目标。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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