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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纠纷多 台消基会3个月收到352件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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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4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原彰台北报导)网购兴起带动电商崛起,民众喜爱利用网路购买商品,但消基会11日指出,抽查的15家业者中,多数不符合7天犹豫期内退货的规定,情况包括:满额免运退货时收取运费、7天内退第二次收运费,以及业者自订不受理退货等规定,呼吁主管机关应加强监督与管理网购市场。

消基会表示,近半年已接获352件网购申诉案,多数与退货退款、广告不实相关,且服饰占大宗。消基会在3月初起随机挑选脸书(Facebook)粉丝人数破9万人的网购服饰15间人气商家,检视业者订定之7天犹豫期内退货规定。

检视内容包括:是否提供7天犹豫期、是否接受退货、7天内退货运费收取方式、7天内全部商品退货业者是否会收取费用、7天内部分商品退货业者是否会收取费用等5大项。

消基会表示,《消费者保护法》规定,7天犹豫期内退货无须负担任何费用,例如:消费者购买时有达到免运费门槛,取货后7天内向业者申请退货退款,消费者不需负担任何运费,而这次调查有13家不符合此规定。

消基会说,《消保法》对原订单补收运费并未有明确规定,呼吁行政院将来修正《消保法》时,可将此现象纳入考量,以完备相关法条,避免产生争议。

消基会也说,另12家业者另标明“每张订单仅提供1次免费退货服务,若于7日内需加退商品,请自行负担运费”,但是《消保法》规定,7天犹豫期内,消费者退货不需要负担任何费用,若业者强制收取,消费者可向他们申诉。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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