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份58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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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4月19日讯】2018年3月份有58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其中律师为14名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同月有55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其中律师为39人做无罪辩护。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中,年龄最大的是81岁。有9人被非法判7—10年重刑。

他们分别是:广东惠东法轮功学员周育琴被非法判刑10年,非法罚金5万;广东惠东石雪梅被判9年,罚款3万;湖南湘潭彭石清被判9年;湖南常德刘冬仙、方杏枝被判9年;福建南平胡爱娇被判8年;山东潍坊苗明丽被判7年、于书芬被判7年,罚款8,000;湖南常德刘丽辉被判7年,罚金3万元。

非法判刑分布在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非法庭审、判刑案例举例

法官承认“610”幕后操纵

2018年3月21日,青岛市开发区法轮功学员赵丽娜被非法庭审,律师做了辩护。主审法官一改前几次开庭的凶恶之气,非常客气地对律师说:“我们也知道判他们(法轮功学员)没有法律依据,但是我们说了不算,是‘610’决定的,我们只是执行命令,没办法。”

“610”是一个类似纳粹盖世太保的非法组织,于1999年6月10日由中共前党魁江泽民亲自下令成立,专门迫害法轮功。

此前,赵丽娜于2017年7月19日和8月16日两次被非法庭审。2016年11月16日上午,赵丽娜在家照顾3岁和15个月大的孩子,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辛安派出所警察闯入她家中,绑架了她,将她关押在青岛市第二看守所。

2017年1月12日,律师会见赵丽娜时得知,在派出所非法审讯期间,在赵丽娜声明自己在生理期的情况下,辛安派出所办案警察将她长时间背铐在铁椅子上,并连续搧她十几个耳光。其左手腕被手铐铐得破皮至化脓。

律师辩护权被剥夺

长春市农安县法轮功学员王娟,被非法绑架、构陷、关押9个多月,于2018年3月29日在农安县法院遭非法庭审。

王娟家人聘请律师为她做无罪辩护,但是农安县法院非法要求律师到政法委和司法局开“许可证明”。王娟家人去这两个部门开证明时被告知:没遇到过这事,不知道归哪个科室管,也不知道谁负责管。

律师又被无理要求到律师协会开“没炼法轮功”的证明,并“允许辩护”证明,致使王娟得不到律师辩护,只好为自己做无罪辩护。

控告江泽民 遭冤判2年

2015年下半年,宁夏中卫市法轮功学员陈凤玉用实名控告了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2016年9月18日早晨,中卫市公安局镇罗派出所警察跟踪、绑架了她并非法抄了她的家。

2015年5月1日,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至今有超过20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向中共最高检查院起诉了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2017年12月,陈凤玉被中卫市沙坡头区检察院非法起诉,2018年3月26日遭沙坡头区法院冤判2年。

中共《宪法》第41条规定:“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因而,律师们认为,控告江泽民的行为是合法的;相反,中共对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判刑,是违反中共《宪法》的。

信仰无罪 做好人无罪

法庭上,法轮功学员堂堂正正地呼吁参与迫害的政法委、“610”、公检法司人员:信仰无罪、修炼法轮功无罪,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无罪,迫害有罪,要求法庭无罪释放。

法庭上坚称法轮大法是正法

王锡玉 (明慧网)

2017年11月24日,古岘派出所警察绑架了王锡玉。25日下午,王锡玉被绑架到青岛即墨普东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

2018年3月30日,山东省平度市法院非法庭审平度市古岘镇乔戈庄村的法轮功学员王锡玉。

在法庭上,王锡玉始终坚称:“法轮大法是正法。修炼法轮功前,我浑身是病,生不如死。修炼法轮功后,短短几天,所有的病都消失了。我身体好了,才能支撑这个家。”

公诉人称:“根据法律规定,‘扰乱社会秩序,危害他人健康,……构成犯罪。’本案王锡玉这个老太太张贴时,戴着头盔,构成犯罪。”

律师说:“首先,法律规定是‘扰乱社会秩序,危害他人健康’,但是我的当事人她没有扰乱任何社会秩序啊,更没有危害任何人的健康。她骑着电动车,戴着头盔,是为了安全,你说她戴着头盔就扰乱社会秩序啊,这都不值一提的事啊。”大家听了都忍不住偷笑。

律师在庭审总结时强调:“我的当事人68岁了,曾经(因为修炼法轮功)两次被(非法)判刑,一次被(非法)劳教,在(监狱和劳教所)里面待了十年多,但是她为什么还坚持修炼?这不正说明法轮功好吗?”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法官都静静地耐心倾听着,没有打断。

二审庭审上 正义辩护

张孟杰,现年64岁,2016年9月被河北邢台桥东公安分局国保非法抓捕,关押在邢台市第一看守所至今已有1年半时间。

2017年11月,邢台桥东法院第一次非法开庭,张孟杰被非法判刑5年。张孟杰和家属上诉到邢台市中级法院。

2018年3月30日上午,邢台市中级法院进行二审。公诉人宣读从张孟杰处搜查的物品明细等,指控张孟杰违犯刑法第300条。

辩护律师指出,修炼法轮功完全合法。3月1日,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公布《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所以法轮功拥有的一切书籍和资料都不违法。律师并当场宣读了世界人权宣言第18、19条,信仰自由包括传播、制作的自由,中国是世界人权契约国,应该遵守。

律师从7个法律法规方面一一驳回指控,论证从对张孟杰抓捕到一审判决都是违法的。

张孟杰当场也为自己辩护,自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道德高尚、家庭和睦,以“真、善、忍”要求自己。他表示,自己修炼法轮功合理合法,应被立即无罪释放。

“请问各位,哪条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修炼法轮功?你们谁能拿出证据来?”张孟杰连问了几遍。审判长和在场法官没有一个人吭声。张孟杰的女儿也为他辩护。

经济迫害

中共法庭非法判法轮功学员罚金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中共是在利用法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经济掠夺,就是以法律的名义强抢。

据明慧网信息统计,2018年3月份,中共法庭非法罚金、警察抢劫17万5,000元。其中,法庭罚金17万3,000元,警察抢劫2,000元。

广东惠东法院非法罚金9万元,湖南常德非法罚金5万5,000元,黑龙江鸡西非法罚金1万元。#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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