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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图书馆透露相关法律

警察可毋需法庭命令获取电子病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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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7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天睿澳洲悉尼编译报导)澳洲独立学者认为警察可以在没有获得法庭命令的情况下获取电子病历——My Health Record的信息,这与卫生部长的说法相悖,也引起了人们对电子病历的更多担心。

联邦卫生部长亨特(Greg Hunt)和澳洲数字化医疗局(ADHA)均声称,负责运作电子病历的数字化医疗局不会在没有法庭命令的情况下,透露任何文件。

但是议会图书馆的外事、国防与安全主任布鲁(Nigel Brew)表示,电子病历的相关法律规定,数字化医疗局在合理地认为有必要配合调查或起诉犯罪,抵制 “严重不当行为”,或者事关“保护公共利益”的时候,有权透露医疗信息。

他说,亨特声称电子病历只会在法庭的命令下透露信息的说法,“似乎和法律相抵触,法律规定他们认为合理且有必要配合调查犯罪或诉讼的时候,就可以透露一个人的信息”。

而且,在议会图书馆的专家看来,法律并没有授予数字化医疗局可以要求执法机构获取法庭命令的例行权利,除非该机构认为执法机构提出的要求并不合理。这大大降低了对警察获取私人信息的安全保护。

澳洲医生协会(AMA)前会长费尔普斯(Kerryn Phelps)教授说,让警察可以获取电子病历信息会破坏病人对医疗系统和医生的信任。

“如果一个人有吸食可卡因的习惯,在他们知道(病历信息)会被上传到一个警察可能接触到的网站时,他们还会告诉他们的医生并且寻求帮助吗?” 费尔普斯教授问道。

布鲁表示,目前,医生在透露病人信息的时候需要首先获取病人的同意;而且,执法机构只有在获得法庭搜查令、传票或法庭命令的情况下才能接触到病人的医疗信息。

责任编辑:瑞木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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