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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号召全体市民清除蚊子孳生源 巡、倒、清、刷四大步骤

新北市政府环保局长刘和说明18日上午将进行“全市除蚊日”活动的工作重点。(庄丽存/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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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8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台湾新北报导)新北市政府环保局18日早上8:30将进行“全市除蚊日”活动,当天会号召28个区公所结合在地里长、里民、环保志工、清洁队及卫生所共同合作清除积水容器、喷消、投药等,消除蚊子的孳生。

新北市政府环保局长刘和然表示,当天除了登革热病例新庄区按照原有步调,持续进行防疫工作外,当地的区长为最高指挥官,搭配卫生所、清洁队等,民众在居家内积水容器,进行“巡、倒、清、刷”清洁,另外,居家周遭的盆栽、空地、顶楼等地方,清除孳生源。

同时,刘和然强调,当天也会同步巡检公共区域是否有进行药物喷消作业,且水沟投药避免病媒蚊的孳生,希望藉由新庄案例提高民众警觉并做好防蚊措施,因为当气候异常、温度升高,登革热疫情往北移已经变成趋势,全面执行各里内病媒蚊孳生源清除作业来防阻登革热疫情扩散,以确保自己及家人的健康及生命安全。

另外,卫生局提醒,如果民众于传染病发生或有发生之虞时,不配合接受主管机关之检查、治疗、预防接种或其它防疫、检疫措施,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36条,则处新台币3000元以上1万5000元以下罚锾。比如,拒绝领取喷雾罐,或喷雾罐拒绝缴回。

而传染病发生时,有进入公、私场所或运输工具从事防疫工作之必要者,应由地方主管机关人员会同警察等有关机关人员为之,并事先通知公、私场所或运输工具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到场。

其到场者,对于防疫工作,不得拒绝、规避或妨碍;未到场者,相关人员得径行进入从事防疫工作;必要时,并得要求村(里)长或邻长在场。如果拒绝、规避或妨碍,则处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比如:拒绝入户巡察或是喷消。◇

责任编辑:尚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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