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法院院长之子捅死人 10年后再引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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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6月06日讯】陕西府谷县法院院长刘勇之子刘某遥当街捅伤乔海云致死一案,10年后再次进入公众视野。饱受质疑的是,刘某遥故意伤害案经开庭审理后,判决结果一直未见披露。

近日,网上有自媒体披露,刘某遥故意伤害他人致死一案经原神木县法院审理后,判决秘而不宣,且传刘某遥被判缓刑,至今“逍遥法外”。刘某遥还被指在案发后年龄被篡改,由成年人变成了未成年人。

澎湃新闻报导,6月4日,被害人乔海云的一位亲属表示,2009年10月19日下午,乔海云夫妇带着4岁的儿子与朋友一行共5人在餐馆就餐后,驾车行驶至神木钟楼北大街服务大楼十字路口,遇学生放学道路拥堵,遂靠边停车等待。

据当时同行的一位亲友讲,刘某遥从车后走到车头位置,指着乔海云一行大骂,称乔海云的车撞了他。乔海云遂下车对骂,继而二人打架。“前后不到2分钟,乔海云就倒地上不动了。”该亲友回忆,这时,他们才看到刘某遥手上拿着一把匕首,乔海云腹部被捅了一刀。

据《三秦都市报》当年报道,案发时,一男子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左腹被捅了一刀,肠子也露了出来。

手持匕首的男子被警方控制后,经查,他就是刘某遥,18岁,神木人,系某中学在校学生。

据家属提供的一份《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显示,刘某遥之父刘勇彼时正在陕西吴堡县法院工作。“刘某遥生于1992年2月”,案发时未满18周岁,与警方当年向媒体通报的“18岁”并不相同。

公开资料显示,2016年12月起,刘勇任府谷县法院院长;现任府谷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据乔海云的大哥乔海明讲,当年,原神木县法院一审第一次开庭审理刘某遥时,其作为家属曾到庭旁听,当日审判庭宣布“择日宣判”,未当庭宣判。此后,法院是否开庭宣判,作出怎样的判决,家属便不得而知。法院未通知家属也未向家属送达判决文书。

乔海云的二哥称,他曾在神木法院的信访接待室看过刘某遥的判决文书,显示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

网上自媒体还披露,刘某遥在案发后被篡改年龄,其出生日期由1991年2月被改为1992年2月,成年人变成了未成年人。

网民对此案进行评论:“死刑在有权人手机跟闹着玩似的。”“这绝对是冰山一角。”“孙小果不是个案,孙小果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全国还有多少这类案件!”

6月5日,陕西神木市法院政工科一个负责人称,陕西省政法委、榆林市政法委两级政法部门已介入核查,相关情况等暂不便公开。神木市委宣传部门相关负责人亦证实上述说法。

澎湃新闻曾多次致电刘勇办公室电话欲了解情况,但电话均无人接听。

责任编辑: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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