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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危机由来,罪魁祸首与破局之策(下)

第二部分 破局之策

作者:邬萍晖

香港民众提出的五大诉求,其实涉及三方面:“送中条例”,运动本身问题,双普选。 9月2日,路透社报导林郑欲辞职而不可得的心声吐露,并发布录音。 9月4日林郑月娥宣布正式撤回《送中条例》。抗争目标剩下后两大方面未能实现。

根据前面分析,堵死香港特首真普选之路,从三十多年前的邓小平开始,业已通过《基本法》确定。而争双普选,本质是重新回到《中英联合声明》框架,却已几乎完全不可能。从法理上讲,中国首先违反协议,英国当然可以因此不受协议约束,双方恢复到签订协议前状况:即英国继续治理香港。但这毫无可行性。

更深层次分析,外交也好,政治也罢,关键靠实力。拜民主世界领袖、唯一超级大国美国所赐,三十多年来,美国让中共赚取不下五万亿美元的真金白银,转让、被偷窃无数高科技。中共笑嘻嘻从中拨出点银子,一年新开工建造的军舰,等于英国皇家海军全部家当。英国确实对中共的毁约无可奈何。

所以,香港民众的街头呐喊也好,勇武派一定的激烈抗争也罢,通通无法让中共推翻自己强力制定的《基本法》,回到35年前的《中英联合声明》。

与台湾问题一样,香港问题包含特首真普选问题的解决,都依赖于中共的彻底解决。解体和推翻了中共一小撮特权集团,别说香港、台湾真普选、高度自治,整个大陆也将普选、自治,因而从根本上彻底铲除中央集权专制弊端。

但现在最遗憾的是,大陆的全社会危机尚未到来,因此香港人民的抗争时机不可说巧,因为既无法点燃,也得不到大陆的广泛声援,而西方社会因自身利益及目光的短浅所致,并未做好彻底与中共脱钩和敌对的准备。

因此局势甚至醖酿了在十一中共“国庆”后悲剧的可能。当然,如果因此推倒了中共倒台的多米诺骨牌,香港人民的鲜血与牺牲,也堪称壮烈而值得。但从概率上分析,综上所述,很难。

所以顺应时势,退而求其次,笔者认为还是从《基本法》基础上抗争,可能更有效或可能更具成功。建议香港人民将原有诉求更改为如下“新五大诉求”:一、切实遵循《基本法》,彻查一切违反《基本法;二、撤回暴动定义;三、释放被捕人士;四、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警匪暴行;五、实行提名委员会基础上,行政长官普选及立法会分区真普选。以此作为打破僵局突破口。

具体而言,要真正回到《基本法》第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以及第二章中列明的“中央政府负责香港外交、防务,及行政长官与主要官员任命权”,重点核查是否遵守了第二十二条“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得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及序言第二款“ 国家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已由中国政府在中英联合声明中予以阐明”,并严格核实对照按照《中英联合声明》列明的十二条方针政策。其中新诉求第五条的实施,香港立法会必须有相应的配套法律,尤其亟需制定规范选举委员会的《选举委员会条例》,重点要求选举委员“三公开”:第一,财产及收入来源公开,建议明确规定50%以上财产、收入来源,于香港行政区以外的人员,不得担任选举委员会委员,现有之中违反者,必须辞去委员职务; 第二,所有职务(含荣誉职务)公开; 第三,与选举相关的活动及联络人公开。

目前已有香港法例第541章《选举管理委员会条例》,第569章《行政长官选举条例》,但对最为关键的选举委员会,没有专门法例规定,这是一大漏洞,也为别有用心的机构及人员,通过控制选举委员干预香港特首选举,提供了绝佳机会。新条例也要与第554章《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完整衔接,以杜绝舞弊及来自各方的非法行为。另外同样重要的是,今日参与抗争行动各方人士,尤其年轻一代,不妨学习一点中共的群众与统战工作经验,也学习法轮功学员们多年持之以恒传播翻墙软件的韧性,学习千百万启蒙者对被欺骗的十几亿大陆同胞耐心的信息传播、思想启蒙,迅速成立专门协会,从民间严密监督1,200人的选举委员的选举行为,这攸关基本法架构下,能否真正选举出符合香港人民利益的大事。

总之,新五大诉求的提出,有可能在中共内部开明与保守派之间、中共与特首林郑月娥之间打下楔子,从而扩大业已存在的裂缝,最终实现阶段性目标。再密切观察大陆局势变化,在其社会危机总爆发的时候,香港群起呼应,真正实现彻底的民主与法治,让港澳台人民、大陆同胞,从根本上摆脱专制的噩梦,享受普世的民主、自由、法治与人权,这才是中华民族真正的复兴!

注:本文来自社区投稿,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报立场无关。◇

(此文发表于1256E期旧金山湾区论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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