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正式核备中文译音采通用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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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10月1日讯】 行政院正式核定中文译音采通用拼音,由于全案仅是行政命令,对地方政府没有强制力,地方政府若要采用其它拼音系统,中央也会予以尊重。但研考会对于中文译音系统呈现“一国两制”问题,将准备祭出补助制度,限定只有使用通用拼音双语标示的地方政府,才能优先获得补助。

据中时电子报10月1日报导,对于可能引发的反弹,研考会主委林嘉诚表示,这是为了鼓励地方政府采用通用拼音,全案经政院核定后即可实施。

研考会主委林嘉诚昨日在记者会说明“营造英语生活环境建设计划”时,意外让政院已核备采取通用拼音案曝光。政院是于八月廿二日核备此案,但政院、教育部对外都非常低调,并未主动透过媒体宣导。

政院发言人庄硕汉解释,政院核备教育部签报的采行通用拼音案,是基于对教育部权责,以及国语推动委员会专业的尊重。希望全国能使用统一的中文译音系统。

政院核备通过的“中文译音使用原则”共有五项:

一、为解决国内中文译音使用版本紊乱,俾利使用者遵循,特订定本使用原则。

二、地名译音以通用拼音为准;但国际通用地名或沿用已久不宜更动地名、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行政区划层级、国际机场港口之统一译写依规定办理。

三、护照外文姓名及英文户籍誊本姓名译音,以通用拼音为准。但原有护照外文姓名及其子、女的护照姓氏及英文户籍誊本姓名或海外侨民姓名的译音,得从其原有译音方式及习惯。

四、海外华语教学除使用注音符号者外,涉及采用罗马拼音,以采用通用拼音为原则。

五、有关其它中文译音,以通用拼音为准。

庄硕汉直言,政院核备的通用拼音原则,对地方政府没有强制力,地方政府若要采用其它拼音系统,中央也会予以尊重。对于中文译音系统仍将呈现“一国两制”问题,庄硕汉说,政府在短期内并没有计划要将该原则提升法律位阶,规定全国统一遵行。

庄硕汉一再强调,通用拼音与汉语拼音的差别非常有限,推动汉语拼音者所谓的“与世界接轨”,其实只是与“国外汉学专家的接轨”。事实上,对一般外国人而言,通用拼音比汉语拼音更容易读。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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