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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8日讯】社会福利员梁俊威去年参与学联反对警方滥用警权示威时,在警员耳边使用俗称“大声公”的扬声器叫喊,昨晚于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阻差办公及袭警罪成。裁判官指控罪严重,被告的行为具侵略性,两罪各判囚二个月及三个月,即入狱五个月。
据明报报导﹐辩方律师即时为梁俊威申请上诉保释,但被驳回。梁闻判后神情呆滞,他的女友在庭外则黯然落泪。到庭旁听的“长毛”梁国雄说判决等同打压示威游行,他认为梁俊威是用和平方式表达意见,“女长毛”雷玉莲在闻判后就在庭外嚎哭。
裁判官李唯治表示,当警方执行职务时,在任何情??下都不应受到阻挠﹔被告蓄意以“大声公”喊口号,将在场的欧伟文督察赶走,已构成阻差办公罪。事发时,大部分示威者表现和平,被告的行为容易激化与会人士的情绪。
法官又表示,被袭警员徐志伦事发时紧守岗位,无还击之力,被告袭击徐是不良及懦夫的行为,法庭有责任要保护徐志伦。
辩方称被告当时不知道受害人就在面前,但裁判官指被告拿吁“大声公”冲到受害人面前便停下,“大声公”并无触及徐,亦无冲撞,可见被告是蓄意向警员大喊口号。
他亦不接纳辩方所指“没身体接触便不构成袭击”的论点,被告是以扬声器为媒介袭警。
辩方律师求情时表示,事发时被告涉及另一宗警民冲突案,被告压力很大,因此才失控作出不当行为。
案情指三十二岁被告于去年八月十一日,在军器厂街警察总部外示威时,用扬声器在警员徐志伦旁边大叫口号。梁俊威早前亦因于去年九月财富论坛期间,与支联会义工伍国雄及温树南抬吁纸棺材示威,被控三项阻差办公及两项袭警罪,当时被判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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