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9月2日讯】(法新社东京2日电) 在日本最严重的核能意外事故的审判中,检察官具体求刑六名铀加工厂作业员工四年徒刑。
日本核燃料加工公司 (JCO) 在东京东北一百二十公里东海村核电厂于一九九九年发生核能意外事故,包括一名受伤作业员在内的六名员工,被控业务过失致死罪名,他们也被控违反核子反应炉管理法。
检察官今天对铀加工厂厂长越岛建三具体求刑四年及罚款五十万日圆 (四千二百零二美元) 。他们也对其他五名被告求刑两年半至三年半徒刑。
加工厂的三名员工于一九九九年倒了太多铀进入沉淀槽,引发激烈反应,他们没有用机械方法,而是使用钢桶。
这件意外事故使得四百多名居民暴露在受到辐射感染的危险之中,其中两名员工后来死亡。
幸存的员工横川丰 (五十七岁) 也是六名被告之一,他将面临被判两年半徒刑。
检察官也要求对核燃料加工公司罚款一百万日圆,罪名是监督疏失,致使这种危险行为一再发生,而且将利润摆第一。
水户地方法院检察官说:“这次伤害非常严重,而且严重影响了核能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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