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加州提案】第17号提案:恢复重罪犯投票权

【大纪元2020年10月11日讯】(大纪元讯)2020年大选选票上的加州第17号公投案,是一项由加州立法院提出的宪法修正案提案,为在假释期的重罪犯恢复投票权。

投支持(Yes)表示,修正州宪法,使在假释期的重罪犯有投票权。

投反对(No)表示,维持当前的州宪法,处于假释期的重罪犯不能投票。

现行加州宪法规定:被监禁或被假释的重罪犯,无投票权,直到他们完成监禁和假释。

根据美国司法部,假释通常是刑事判决的一部分,是指囚犯被从监狱中释放,而在社区的监督下完成服刑期。假释者如果不符合要求仍有可能被送回监狱服刑。

【支持者论点】根据支持第17号公投案组织(YesOn17.vote),目前加州有大约5万重罪犯已经完成了监禁,处在假释期。支持者认为,民主需要包含每个人;而且假释者被允许回到家庭和社会,他们工作并缴税,也应该让他们在民主生活中占有一席之地,而不是惩罚他们,让他们不能投票。

【反对者论点】 加州公正选举(The Election Integrity Project California)在反对意见中说,假释期的罪犯还没有完成他们的刑期,他们仍被严格监督,一些活动和自由受到严格限制,一旦没有符合要求,就会被送回监狱。因此,假释者还没有得到社会的信任,美国人权中最基本和最宝贵的投票权,不应该交给那些重罪但仍没有偿还完其罪行的人。

【背景资讯】美国各州重罪犯投票权概

— 美国有2个州,缅因州(Maine)和佛蒙特(Vermont),为重罪犯保持投票权;

— 17个州允许被判重罪、但完成了监禁、处于假释的人恢复投票权;

— 包括加州在内的3个州,要求完成监禁和假释后才能恢复投票权;

— 18个州要求被判重罪的人,必须完成监禁、假释和缓刑,才能重新获得投票权;

— 7个州不允许犯了某些重罪的人再获得投票权(每个州有不同的对重罪的定义);

— 另外3个州,爱荷华(Iowa)、肯塔基(Kentucky)和弗吉尼亚(Virginia),犯了重罪的人终身不能投票,但是州长可以给予特许。

责任编辑:田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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