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致瘫 76岁法轮功学员王雪祯遭冤判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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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3月22日讯】3月17日,广州市越秀区76岁法轮功学员王雪祯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4年。2020年2月底,她被转到海珠区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被迫害得无法站立。

明慧网报导,王雪祯,1944年9月出生,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退休员工,退休时身体状况很差。1997年她开始修炼法轮功后,身体逐渐恢复了健康。

2019年4月,广州地铁西塱站出现法轮功真相wifi信号,广州万联顾问有限公司练家伟到地铁黄沙站派出所恶意举报。派出所在5月13日非法立案;7月9日、10日,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绑架了9名法轮功学员。

王雪祯和儿子马民庆于7月9日遭绑架,其他7位法轮功学员是:林作英(女,80岁)、谭初英(女,76岁)、吴丽娟(女,75岁)、梁惠婵(女,75岁)、曾加庚(男,77岁)、张惠(女,74岁)、杨志刚(女,69岁),都被非法关押到广州市第一看守所。

同年8月16日,王雪祯被广州市检察院非法批捕;10月初,被构陷到广州市检察院;11月上旬,被构陷到广州市海珠区法院。

2020年1月3日,海珠区法院非法庭审王雪祯,其家人都不知庭审的消息。王雪祯拒绝了法院指派的法援律师,自己做无罪辩护。

她说没有法律规定法轮功是某教,法轮功教人向善,世界需要“真、善、忍”。她表示自己没看到对她的所谓起诉书,抄家时自己也没有在场,不知为什么被起诉。她不会说普通话,为自己辩护的权益完全没得到保障。

非法开庭后,在看守所里一次放风时,王雪祯意外看到了儿子马民庆,才知道儿子也被非法关进看守所。

2020年8月初,律师会见王雪祯时,她说,自6月份以来她的腰部剧烈疼痛,行动困难,严重时只能爬行。她曾找海珠区看守所要求治疗,但看守所医生声称这是老年病,不给她做任何治疗。

10月底,知情人善意地告诉王雪祯家属:她被看守所惩罚性“定位”,导致身体长期扭曲,目前无法恢复正常,终日需卧床,无法正常站立行走。

11月3日,律师去海珠区看守所要求会见王雪祯,想知道她的身体状况。王雪祯坐着轮椅被人推出来。但不知海珠区看守所对她进行了怎样的欺骗,她不愿进会见室,在走廊里说自己没请律师,以后也不需要律师,说完就被推走了。

2021年3月17日,海珠区法院对王雪祯通过视频非法宣判,枉判她4年、勒索罚金5千元。王雪祯坐在轮椅上,讲述自己为何要修炼法轮功,以及修炼后自己身体变好的事实,但法官陈澎不让她讲。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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