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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野辅助系统坏掉还上路 最高罚1.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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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4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林紫馨台湾台北报导)交通部考量各界对提升大型车行车安全有迫切期待,因此日前预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规则》草案,除了原本规定106年12月31日以前的新登检领照大客车、大货车应装设行车视野辅助系统外,另增订未依规定装设行车视野辅助系统及装设后未维持系统正常运作仍继续行车之处罚,最重可罚至1万8千元。

根据交通部统计,目前全台23万大型车,都已装设行车视野辅助系统。而为了降低大型车辆视野死角,自2018年起,公路总局规定新领照的大客车与大货车应装设行车视野辅助系统,而自去(2020)年元旦起,将行车视野辅助系统列入定期检验项目,违者不仅领不到牌照,甚至还可能被吊扣牌照。

尽管装设行车视野辅助系统率已达百分之百,但是基于安全考量,交通部将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规则》草案,要求驾驶人在行车前,必须确认行车视野辅助系统确实有效,若发生车祸事故后,发现视野辅助系统坏掉,将会开罚。

根据交通部修法内容,增订未依规定装设行车视野辅助系统及装设后未维持系统正常仍继续行车的处罚,最高可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8条之1,开罚9千至1万8千元。

由于此次为配合处罚条例进行修法,因此交通部表示,法令预告期较短,将预告14天,若各界意见不大就会进行相关法制程序,预计最快今年6月就可上路实施。◇

责任编辑: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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