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社会

台铁事故延迟通报 运安会拟惩处

【大纪元2021年05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林紫馨台湾台北报导)台铁事故频传,负责交通运输安全意外事故调查的国家运输安全调查委员会,最快下周首度召开行政处分评议小组会议,拟研议针对台铁延迟通报进行处分,根据《运输事故调查法》,可开罚50万至250万元罚锾。

台铁近日有多起延误通报重大事故纪录,最近一起事故为4月11日,一列车龄超过30年的EMU300型126次老旧自强号在中坜站发生车底起火事件,被运安会认定为正线火灾,但台铁却未依规定在2小时内通报。

运安会主委杨宏智说,台铁过去就有多起延误通报案例,运安会都有口头劝导并给予磨合期,但现在对台铁的宣导期早该结束了,台铁应该更谨慎处理事故通报。

杨宏智表示,目前已进入行政程序,启动召开评议会,会将台铁每次未按规定通报的纪录送交行政处分评议小组,预计下周开会。这也是运安会自108年8月1日成立以来首次召开评议会。

台铁回应表示,4月11日的事故并无延迟通报,当天下午6时09分发生该起事件,台铁在10分钟内通报台铁运安处,很确定这起事件约在事故发生后30分钟内通报,将向运安会说明和厘清。

据《运输事故调查法》规定,境内重大运输事故发生后,运具所有人、使用人、超轻型载具活动团体及运输管制、消防或警察机关均应于得知消息后2小时内通报运安会,违者处50万元以上、250万元以下罚锾。◇

责任编辑:陈玟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