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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虐婴案重罚 华兴30万、3托育员各15万

社会局长彭怀真表示,上周已邀请托育管理的专家针对507小时相关行为的样态做确认,并于做出裁罚。(台中市政府社会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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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3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台中华兴托婴中心虐婴案,在各界持续揭发与挞伐下,市府社会局重起调查,并承诺加重罚则,1日裁处结果出炉。黄昀恩等3名托育员,对众多幼童有多次、反复不正当行为,违反《儿少权法》,各加重裁罚15万元、10年内不得任职儿少福利机构;托婴中心负责人简淑喜的管理有重大疏失裁罚30万元,托婴中心停办1年。

社会局长彭怀真表示,上周已完成托育中心相关监控录影带共507小时的检视,同时邀请托育管理的专家做仔细的检视,针对507小时相关行为的样态做确认,并于上周做出裁罚。

社会局说明,调查发现,黄昀恩、简淑贞及林瓘萍简等3名托育人员,除了不当对待,还有拉、拖等习惯性不当照顾动作,因幼童都不到1岁,脑部和头骨尚未发育完全,这些不当照顾动作极可能造成伤害。

社会局强调,托育人员为专业照顾人员,有义务避免危险发生,但黄、简、林3名托育人员明知可能造成幼童受伤,仍故意为之;且托育人员有责任通报义务,却漠视其他托育人员不妥适的照顾行为。社会局依违反《儿少权法》第49条第1项第15款规定,加重处以15万元罚锾并公布姓名,10年内不得担任儿少福利机构工作人员。

此外,托婴中心负责人简淑喜未能监督托育人员,照顾管理上有重大疏失;社会局依违反《儿少权法》第83条第1款规定,加重处以30万元罚锾,托婴中心停办1年并公告名称及负责人姓名。

社会局表示,裁罚公文除了发给托婴中心,也会寄给幼童家长;上周已发文给托婴中心,要求尽速举办家长说明会,市府将提供家长法律扶助服务。针对审阅监视器画面合理期间、不当行为认定及裁罚适切性等,社会局已着手研拟更加客观明确的标准,使未来的调查和处分程序更加完备。

至于社会局提出惩处名单,包括社会局局长、副局长、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以及时任儿少福利科科长等4人,因未善尽督导之责自请处分。彭怀真说,惩处报告并同调查检讨报告,呈交市府专案调查小组,依据内容事实再行决定处分,目前等待政风单位调查处分。

责任编辑:杜文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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