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声援理大案3人暴动罪成

法官指疑犯反绑双手伏于天台场面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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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4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林逆香港报导)2019年“理大围城”期间,有人于网上呼吁在尖沙咀及佐敦一带声援理大示威者,其中有3男女于尖沙咀厚福街一栋唐楼被捕并控以暴动罪,昨日于区域法院裁决。法官林伟权表示,他们虽然未作出严重暴力行为,但已对社会安宁造成破坏,裁定罪名成立,还柙候判。法官同时斥警员作供隐晦及没有施行警诫,损害被告权益,不能纵容,裁定部分证据不能呈堂。

根据控方案情,11月18日晚上开始,有示威者多次向漆咸道南的警察防线投掷燃烧弹,及后警方于翌日凌晨3时多进行扫荡,有示威者于厚福街发现警察后逃入附近唐楼。警方随后于楼梯发现被弃置的示威用品,如头盔、面罩及防毒面具等,并于楼梯及天台拘捕3名被告及另外8名疑犯。

辩方在审讯期间曾指,警方拘捕众人时命令他们一字排开,双手被反绑,脸朝地下伏于天台近一小时,亦于没有警诫下要求2名女被告穿上装备以拍摄模拟示威者装扮的照片。

法官认为,有警员供辞隐晦,警方命令疑犯们一字排开被反绑伏地的场面吓人,相信年轻被告一定相当惊惶,又或意志软弱,从而听从警方指示。而因拍摄模拟照片等同招认,警员未告知被告有权拒绝拍摄模拟照片,是损害被告权益,而警员没有在警诫下查问被告亦属于不当。

法官认为相关违规并不算轻微,不能纵容以变得习以为常,虽然相信警员未必是故意违规,但是做法已违背公平审讯原则,令被告权利受损,最后决定相关证据不能呈堂。

然而法官认为3人管有生理盐水及索带等物品,在凌晨时分出现,并非路过,加上警方当日已呼吁市民避免前往尖沙咀一带,3人身上有示威者常见物品,故裁定暴动罪名成立,押后至5月3日判刑,以待索取2名年轻被告的教导所报告,3名被告还押候判。◇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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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审讯原则,暴力行为,暴动罪成,示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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