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一马案尾声 辩方再指明星证人撒谎水平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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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4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高盛集团前高管黄宗华(Roger Ng)涉“一马”丑闻案,经过逾六周的纽约庭审,昨天(4日)检辩双方花了一整天结案陈词。

检方强调,即使没有明星证人莱斯纳(Tim Leissner)的证词,他们收到的证据都足以判定黄宗华在这起国际洗钱和贿赂案中所扮演的角色。

而辩方则说,如果没有莱斯纳的证词,检方无法将黄宗华与该案相连,而莱斯纳的谎话连连,达到了“罕见的水平”。

检方:证据确凿 必须追究责任

检方按时间线开始讲述,当高盛批准承接“一马”(1MDB)公司的三项债券发行业务两天后,时任高盛东南亚区总负责人的莱斯纳与被告黄宗华,双双立即着手安排家人开设离岸银行账户和虚假电子邮件账户,用以接收和“协调”非法回扣。

检方说,莱斯纳用妻子陈朱迪(Judy Chan)当挡箭牌,黄宗华则用岳母当挡箭牌,但实质背后控制离岸银行账户的是莱斯纳和黄宗华夫妻。莱斯纳收了6,500万美元回扣,另外通过陈朱迪为黄宗华的妻子支付了3,500万美元酬金。

高盛通过三笔债券发行帮助“一马”公司筹集了65亿美元,但其中45亿美元通过贿赂和回扣转移给了政府官员、银行家及其同伙。

本案的大贪、核心人物是马来西亚华人刘特佐(Jho Low),他在大马和美国都面临数十亿美元的欺诈案刑事指控,面临国际逮捕令,至今在逃。大马政府称他躲在中国,但北京政府否认。

助理检察官史密斯(Alixandra E. Smith)告诉陪审团:“你们已经从本案的其它证据中知道被告是有罪的。”她说,莱斯纳在法庭就该计划的关键事实作证时没有撒谎,“他在堂上的供述与其它证据一致”。莱斯纳已认罪。

她表示,被告黄宗华帮助莱斯纳挪用一马资金,洗钱并贿赂官员,为高盛赢得业务。虽然被告每年为高盛工作赚取数百万美元,但他希望从经理提升为合伙人。该欺诈案“影响美国商业在世界上的信誉,对马来西亚人民的伤害更无法估量,对其他所有遵守规则的人来说非常不公平”,必须追究其责任。

辩方:没有证据 诸多疑点

辩方律师阿尼菲洛(Marc Agnifilo)说,黄宗华的妻子林惠彬(Hwee Bin Lim)收到的3,500万美元,是她在黄宗华2005年开始为莱斯纳工作不久,向莱斯纳的妻子陈朱迪家族拥有的中国公司投资的收益,当时的投资额约为600万美元,陈朱迪的中国家族政商关系强大,回报率很高。

阿尼菲洛说,“没有证据”证明黄宗华和这起欺诈事件有联系,除了莱斯纳的供述,没有肮脏的电子邮件、没有手机短信能证明,而莱斯纳是一个“为自身利益而不断撒谎”的人。

他提出诸多疑点,不断质疑莱斯纳的可信度:按照莱斯纳的说法,对“一马”丑闻起到关键作用的马来政府官员只拿到200万美元回馈,黄宗华收佣3,500万,解释不通。刘特佐在伦敦家中的会议上,在纸上画格子,分别写出大马和阿联酋的贿赂名单,也不符合刘特佐做事谨慎小心的风格,“刘特佐还没愚蠢到这一步,让在场的无关人知道他要贿赂谁,那些可都是国际上(敏感)的达官贵人。”

阿尼菲洛辩称,黄宗华是唯一一位向高盛集团合规官员警示刘特佐的高盛员工,那时刘特佐一直想成为高盛的客户,高盛合规官员对刘特佐进行审查,担心他的财富来源不明。阿尼菲洛说,与检方的说法相反,黄宗华并没有隐瞒刘特佐参与交易,而是在“一马”案之前就提醒过上级,而在一马相关的项目后期,他已被莱斯纳排斥在一马关键会议之外。

他说,莱斯纳之所以要把黄宗华牵连入案,是因为他不想入狱,他出庭并非提供事实,他出庭是为了自己再“赢”一次,“完成他一生中最大的一笔交易”,避免入狱。他问陪审团:“你们需要自问一下:真的能依赖莱斯纳说的话吗?”

49岁的黄宗华对两项违反“反腐败法”和一项共谋洗钱罪不认罪,此案最早在周二下午提交陪审团闭门研议。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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