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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海先斩后奏 台专家吁修法刑事制裁

图为台湾的晶圆厂。(SAM YEH / A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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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7月31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报导)针对鸿海入股紫光若获得审核通过,经济民主连合召集人赖中强指出,中共一直在追赶半导体技术,届时可透过台商如鸿海,吸引人才前往中国,或在台湾的中国厂商做技术输出;半导体产业在台湾经济占比相当高,如果将来半导体产业优势被逆转,对台湾相当不利。至于鸿海先斩后奏行为,他建议,修订《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给予刑事处罚。

财经专家徐嵚煌告诉《大纪元时报》,鸿海入股紫光,最大的影响是把台湾的人才吸引到中国。中国跟台湾半导体业只要有任何链接或沾得上边,中共就会想方设法把台湾人才吸引到中国,包括出差、到中国居住办公,或调到中国的分公司、子公司、转投资公司,这种事情已经发生过。“鸿海自以为聪明,其实大家都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财信传媒董事长谢金河日前在脸书表达对鸿海入股紫光看法,他说,据统计,2021年台湾对中国出口1‚889.06亿美元,顺差1‚047.35亿美元,其中以半导体为主的电子零组件出口1‚043.4亿美元,如果中国的半导体产业发展起来,千亿美元出口值瞬间消失,台湾将变成逆差国家,产业也将一败涂地。台湾的业者若透过迂回手段,把中国半导体产业养大,最后将形成吞噬台湾的力量。

赖中强对《大纪元时报》表示,中国目前半导体技术落后,一直在追赶当中,如果中共用不公平竞争手段窃取营业秘密,强迫在中国设厂的台商、外国厂商做技术移转,最终结果是怎么样很难预料。此外,如果透过台商如鸿海,吸引更多人才前往中国,或在台湾的中国厂商做技术输出,对台湾半导体产业会相当不利。

徐嵚煌说,若养大中国半导体业,鸿海董事长刘扬伟就要被迫退休了,刘扬伟自己要有心理准备,敢做到养大中国半导体业的点上,各种势力会逼他退休跟知所进退,因为在大国际框架下(美中科技战、印太战略、美国晶片法案、晶片四方联盟等),大家都会逼他下台。所有的经济事务在政治权力面前,最后都会低头。

赖中强也指出,中国是外汇管制的国家,鸿海在中国投资的资金,相当大的部分没办法自由进出,如果应中共的要求投资紫光并不令人意外,而同样的情况,也可能发生在其他台商身上。他呼吁,经济部要积极执法,而且强化相关规范,对于台商在中国的投资、转投资或技术出售、让予,都要做进一步的管制。

半导体业管制有漏洞 需修订两岸关系条例

关于鸿海案是否突显政府管理半导体等关键科技产业有漏洞,该怎么补救与防堵,赖中强表示,漏洞有两部分,首先,对台商赴中国投资后的管理相当被动、松散,必须检讨、修正赴中国投资法令、行政命令,如目前只管制超过12吋以上的晶圆到中国设厂,但事实上成熟、量产技术并未超过12吋晶圆。

其次、必须有技术输出管制法令规范企业主、企业本身。立法院通过《国家安全法》营业秘密窃取条文经济间谍罪,但经济间谍罪只能规范企业主以外的行为,也就是企业主手下叛将的窃取营业秘密行为。如果企业主把技术、营业秘密带到中国,经济间谍罪无用武之地。过去民进党团曾经倡议制定敏感科技法入法,但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楼。

对于鸿海未事先申请审核、先斩后奏,赖中强表示,法律管制手段不足,最简单是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对违法到中国投资,只有牵涉到禁止类才会采取刑罚,否则只能罚款,但罚款治不了鸿海,应该引入必要的刑事制裁手段,对金额特别大、严重影响国家安全等违法明显且被罚款赴中国投资行为要判刑。

此外,台湾证券交易所日前公告,鸿海精密工业7月14日公告赴中国投资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经查符合证交所“对有价证券上市公司重大讯息之查证暨公开处理程序”第4条第1项第20款需公告情形,但鸿海却延迟输入公开资讯观测站重大讯息画面,已违反前述处理程序规定。因此,证交所对鸿海处以违约金新台币15万元,并函知鸿海公司嗣后应确实依规定办理。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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