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3年11月29日讯】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该宣言的第一条是:“人皆生而自由;在尊严及权利上均各平等”。在这里,联合国以立法的方式,宣布人人生而平等,人人生而自由。
美国国会于今年10月25日选出了新任第56任议长迈克.约翰逊(Mike Johnson)。有意思的是,约翰逊上任的第一天,在发表就职演时引用了美国《独立宣言》中的一段话:“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证自明的,所有的人都被造物主赋予了平等的权利。”约翰逊在演讲中特别强调他对这一段话的理解:“平等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被(神)赋予的”。
约翰逊对人权来源的解读,明显不同于《世界人权宣言》。
神所赋予的人权,当然是天赋人权。而由人权宣言等法律条文所规定的人权,应当称为契约人权。这两者之间的不同,会如何影响人道的实施?如何左右人类的命运?
当初在联合国起草和通过《世界人权宣言》的那些先行者们,也许并没有充分地思考这两者之间的区别。但是在《世界人权宣言》通过了75周年后的今天,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却已经成为激进派与保守派之间壁垒分明的界限;成为左右双方在人权与非人权,人道与不人道之间激烈交锋的焦点。
历史的溯源
现代人权的最基本点是宗教自由,也可以通称为思想自由。在古典自由主义中,宗教自由的意义是跳出宗教的框框,专注对神的信仰。这是欧洲在经历了漫长的中世纪宗教黑暗之后,反思宗教腐败的结果。
这个过程有一点像中国道家返本归真的修炼过程。超脱凡俗,直指本源。跳出宗教这个人间的组织,直接将注意力集中在神与人之间的关系之上。类似于修道人叩问本心,将求道的过程专注于天人之间关系的探索。
美国《独立宣言》的主要起草人托马斯.杰弗逊(Thomas Jefferson)不是基督徒,而是一位自然神论者。自然神论诞生于17世纪,其对宇宙的认识,与老子所讲的道——那个“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的“道”之间,有诸多的相通之处。
杰弗逊在起草《独立宣言》时,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写下了:“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证自明的:天赋人权平等,所有的人都被造物主赋予了平等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的权利、自由的权利、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很显然,新任美国国会议长约翰逊对独立宣言的诠释,是原汁原味的。
天赋人权平等,成为后来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五大权利的根本。这五大权利为:宗教自由、言论自由、媒体自由、结社自由和向政府表达不满的自由。五大自由的出发点,是宗教自由。而宗教自由的根本,则是对高于宗教之上的造物主的信仰。
1946年,美国前总统罗斯福的夫人安娜.埃莉诺.罗斯福(Anna Eleanor Roosevelt),被杜鲁门(Harry S. Truman)总统任命为美国驻联合国代表。随后她成为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主席,负责起草联合国人权宣言的相关工作。
《联合国人权宣言》倡导了四大权利: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不虞匮乏和免于恐惧的自由。很明显,这四大权利的来源,是《独立宣言》中所阐述的三大权利,即生命的权利、自由的权利、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历史的遗憾
与美国《独立宣言》中的天赋人权所不同的是,联合国的《世界人权宣言》在其第一章中提出:“人皆生而自由;在尊严及权利上均各平等。人各赋有理性良知,诚应和睦相处,情同手足。”在这里,生而自由的平等权利来源于人类的理性和良知。
请注意,《独立宣言》中讲的权利来自于造物主(endowed by their Creator)。在这里,造物主用的是一个大写的C所开头的单词,指的是宇宙的创造者。而《世界人权宣言》中权利的来源,则是理性与良知(endowed with reason and conscience)。
不难看出,联合国的契约人权,与美国的天赋人权之间,在本质上存在着大相径庭的不同来源。《独立宣言》中的权利,来自于天。而《世界人权宣言》中的权利,则取决于签约者各自对“理性与良知”的理解。
需要提及的是,中华民国代表张彭春作为《世界人权宣言》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将中华的儒学文化引进到了《世界人权宣言》之中。可惜的是,他虽然将良心一词翻译成conscience写进了人权宣言的第一条,但他却没提及中华文化中良心的来源。
别忘了,孔子信天。中华的传统道德,根植于“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的道家思想。不会因为你是人,你就一定有良心。良心源自道德,而儒学中的道德,是建立在对天道的信仰与追寻之上的。
失去了对神和对天的信赖和依靠,《世界人权宣言》中的人权就成了人间的一片无根的浮萍。结果是一纸合约,签署的各方根据自己的利益各取所需。不论执行人权宣言的结果好坏,签约的各国都不会承认自己的人权不行。难道不是吗,今天的中共一面在惨无人道地活摘良心犯的器官,一方面还把今天的中国标榜为历史上人权最好的时期。
《联合国人权宣言》作为一个没有天道支撑的道德契约,在过去的75年里,完全被那些反人道的极权政府玩弄于鼓掌之上。中共在夺取中国政权之后的70多年里,造成了数千万炎黄子孙生命的损失,这就是《世界人权宣言》之苍白无力的一个最为有力的证据。
而且,美国作为这一纸人权宣言的倡导者,其传统的天赋人权也正在遭到契约人权的反噬。许多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之上的理念和生活方式,如传统的婚姻、家庭,甚至连造物主赐予人的性别,都变得不再神圣。其结果,就是最基本的人权和平等,都已成为各个政治派系之间可以用来妥协的谈判筹码。所有的这一切归根结底究其原因,就是因为在今天的人类社会,许多人对人权的基本认知在很大程度上,已经与人道在宇宙中的存在根源失去了对应的联系。
责任编辑:连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