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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吃河豚中毒致死案 原来是月尾兔头鲀酿祸

南投县日前发生食用河豚中毒致死案,造成1死、8人不适。食药署6日举行记者会公布食余检体检验结果,品种为月尾兔头鲀。食药署副署长林金富(右)及研究检验组组长王德原(左)出席说明。(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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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12月06日讯】南投县食用河豚中毒致死案造成1死、8人不适。食药署今天(6日)公布食余检体检验结果,品种为月尾兔头鲀,内脏、皮肤及肌肉皆含极强河豚毒素,吃2片生鱼片可能就达到致死剂量。

在南投县仁爱乡开设小吃店的洪姓男子11月25日晚间煮河豚肉邀邻居友人聚餐,26日上午友人感觉身体不适,前往洪男住处探询,进门发现洪男已倒卧在地无呼吸,参加聚餐8人则送医治疗无生命危险。

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署11月29日收到河豚肉食余检体,结果今天出炉,食药署副署长林金富表示,经比对DNA确认鱼种及毒素,3件检体皆属“月尾兔头鲀Lagocephalus lunaris”。

食药署研究检验组组长王德原说明,河豚毒素(TTX)检验结果则显示,生鱼片检体检出TTX高达134.30mg/kg,鱼肉汤(含鱼肉)检体熟肉与汤,分别检出TTX达33.48mg/kg与31.86mg/kg,内脏及皮检体也确认检出河豚毒素,但因基质复杂,尚难精确定量。

王德原表示,这次案件中,1片生鱼片重量大约10克,推估每片有1.34mg的河豚毒素,而参考日本的河豚毒素限量是2mg,欧洲则更低,1到2mg就达上限,因此“吃2片可能就达到致死剂量”。

国立台湾海洋大学食品科学系副教授陈泰源指出,月尾兔头鲀又称作月腹刺鲀、栗色河鲀、毒鲭河鲀等,属四齿鲀科,主要分布于印度至西太平洋区,台湾四周海域均能见其踪迹,体长可达50公分,其背面及腹面均布满小棘,尾鳍后缘呈新月形,内脏、皮肤及肌肉皆含河豚毒素,毒性极强。

林金富重申,依照食安法规定,有毒的食品禁止贩卖、制造、储存,连当作赠品都不行,所以也不可以把有毒的河豚当作赠品送给人家,否则涉违反食安法,可处新台币6万以上、2亿元以下,并勒令歇业停业,甚至可废止登记;如果造成人员伤亡更严重,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8000万元以下罚金。

此外,据食药署统计,台湾近10年来共发生4起食用河豚中毒案件,造成17人送医、1人死亡;至于日本虽然处理河豚是证照制,但依东京都保健医疗局资料显示,近10年共发生180件食用河豚中毒案件,导致246人送医、5人死亡。

食药署食品组简任技正周珮如再次提醒,河豚毒素属于神经毒素,毒性约为氰化钠1000倍以上,加热无法将毒素破坏,毒素主要存在于河豚卵巢、肝脏、肠、皮肤甚至肌肉组织中。通常于食用后10至45分钟产生唇舌发麻、手麻、脚麻、头痛、眩晕、呕吐等症状,严重时则甚至导致死亡,死亡率约为61%。

(中央社)

责任编辑:陈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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