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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司机在高速公路开得太慢被起诉

根据安省交通法,在高速公路上超速和慢速行驶,都属于违规驾驶。(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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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4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楚方明多伦多报导)上周五(3月31日)下午,安省一名司机因在401高速公路上开得太慢而被指控。

多伦多交警柯克·帕帕佐普洛斯(Kirk Papadopoulos)在推特上说,这名司机在100公里/小时的主干道上以60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

他说:“在 (高速公路)上开得太慢很危险,增加了事故风险,可能会导致交通车流受阻、追尾等事故。”

《安省公路交通法》将“不必要的慢速驾驶”定义为:车辆低速行驶,以致“阻碍”或“阻塞”正常交通车流。

帕帕佐普洛斯说:“保持安全、合理的速度行驶,以及在比车流慢时使用危险信号灯,至关重要。”

根据《公路交通法》, 不必要的慢速驾驶会被罚款150元至1,000元,外加扣两分。

责任编辑: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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